舒緗家觀點:從辛普森、李文和案到「新型大國關係」

2016-04-2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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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大國關係」所呈現的,就是標準的「身份政治VS價值政治」。(BBC資料照片)。

「新型大國關係」所呈現的,就是標準的「身份政治VS價值政治」。(BBC資料照片)。

要講明白什麼是「身份政治VS價值政治」,必須要有實例,以下是四個生動例子,三例在美國。一例在美中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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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美國辛普森殺妻案:黑人幫黑人

辛普森(O.J.Simpson)是發跡於1970年代的美國知名黑人橄欖球運動與影視明星。1994年6月,辛普森的前妻在自己家裡和她的一位朋友一齊被殺,辛普森被懷疑是兇手,並隨後以一級謀殺罪遭起訴。這個案子在全美國乃至全世界都受到高度關注,在經過漫長的案件審理法庭攻防,於1995年10月初由12人的評審團一致做出「罪名不成立」的判決後,不僅美國,全世界都受到震撼。

當年發生兇殺案的辛普森住處。(美聯社)
當年發生兇殺案的辛普森住處。(美聯社)

這是因為,依審理過程中披露出的大量證據線索,按「常理判斷」,世人普遍相信辛普森是有罪的,在美華人也大都如此認為。因此,除了相對知曉本國憲法精神的美國人還算能比較理解「辛普森應該有罪,但起訴的檢方犯了一系列『程序不正義』技術錯誤,因而判決『罪名不成立』也是順理成章」之外,世界其他國家對辛普森最後能獲無罪釋放無不感到不可思議,這就是美國和全世界受到「震撼」的原因。

然而,美國卻有一個族群例外,他們始終認為「辛普森無罪」,這個族群就是黑人。為什麼堅持認為辛普森無罪?因為辛普森是黑人,黑人就要袒護黑人。如此論斷的證據是﹕檢方有一名盡責的律師,只因是黑人,就被黑人輿論批評「出賣黑人兄弟」。這個指責明白告訴世人一個黑人族群的邏輯﹕「黑人幫黑人」,「大親」要「滅義」,否則就是「出賣」。相反,並無任何白人指責為辛普森辯護的白人律師是「出賣白人姊妹兄弟」(兩名死者都是白人)。

於是,辛普森在黑人族群中得到壓倒性支持,高達70%以上的黑人堅信他「無罪」。很顯然,黑人已經把這起單純的司法案件「種族詮釋」成「黑人受害」的「種族關係事件」,把是否彰顯司法正義扭曲成黑人權益的得失,亦即,把「價值」爭議扭曲成「身份」爭議了。

黑人是美國的「少數族裔」。沒多久,美國的另一個「少數族裔」又在另一宗轟動一時的司法案件中做出了同樣的「種族詮釋」+「X人幫X人」+「把『價值』扭曲成『身份』」的行為。這一次,輪到我們華人了。

例二﹕李文和案:華人幫華人

李文和是擁有美國和臺灣雙重國籍的臺灣人,核子物理學家,曾任職於研發核武器的美國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1999年,李文和被控竊取實驗室的核武機密,並可能已洩密給中共。李文和本人不認指控,反駁說,他之所以遭控,是因為他的華人身份,他被「種族歧視」。美國華人也以「反對種族歧視」為名,群起聲援李文和,「主流」的華人組織如百人會、80╱20促進會、美華協會、亞美法律中心等,都高調參與了這場聲援李文和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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