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遠洋漁業遭歐盟舉黃牌警告,在國內引發關注。鑑於過去南韓、泰國(含漁工被剝削問題)也曾接到相同的警告,在政府積極努力下都能順利解危保住水產品被禁運的危機,這些國家的具體做法相信可以做為我國相關部門化解此次漁業危機的重要參考。
為免進一步收到紅牌,我國漁業主管機關總算採取一連串的措施包括:完成遠洋漁業船籍登記、全數安裝電子發報系統裝置(目前約有2成100噸以下的船隻還沒裝設)及漁船配置電子漁獲回報系統)、提高從事非法漁業活動罰鍰到3000萬元累犯更加重到4500萬元、將在我國遠洋漁船卸漁獲的「所有」港口派駐人力登船檢驗,或與對方國家合作登檢,大幅增派人力在我國遠洋漁船卸漁獲的三大洋漁港,執行登船檢查等卻也引來漁船船東反彈,漁業三法(「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案及「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能否順利通過立法院審查,外界應該持續來關注,立委們也必須從漁業整體利益來考量,不能讓少數人違規獲取暴利卻要多數守法漁民一起受過。
為解除黃牌危機,目前政府所提修正案多被動回應歐盟要求(身為國際漁業重要成員理應遵守國際漁業相關制度和管理規範),但是國外特別是漁業保育團體更看重的是,我國政府對於這些法規的執行效率和持續力和外籍漁工權益問題,對於我國政府面對問題只有五分鐘熱度等風頭一過又故態復萌,說一套做一套的施政態度(如台灣是亞洲第一個實施「鯊魚鰭不離身」措施但違法案例不減)已有深刻體會,不會輕易買單,從這些年國際綠色和平對我國漁政機關的強力批評與不信任即可看出端倪,對台灣國際形象產生很大的負面效果;此次歐盟會對台灣高舉黃牌打破國際模範生假象與綠色和平對台灣非法捕魚窮追猛打有關。為此我國政府官員不能再高高在上自欺欺人應該下凡來與各界溝通聽取建言不要偏聽,而準蔡總統既然再三強調要建立最會溝通的政府,就從要求政府部門資訊要公開透明化開始,讓全民一起來監督,也希望新政府團隊能透過「人事」改革去除長期不良的組織文化,別又搞新瓶裝舊酒的酬庸把戲,讓歹戲繼續拖棚。
而準總統蔡英文宣示海洋開發為對未來施政的重點之一,令人憂心的是對於台灣漁業未來要如何在國際共同規範下,達到永續發展包括短中長期的政策目標和具體做法如;最適漁船船數、底層漁工人力培育、漁工薪資和制度合理化、漁工基本權益確保、漁船岸上與海上作業環境改善、沿近海漁業振興、國際漁業投資、漁業資源復育、漁業不當補貼調整、永續漁業管理機制、漁業資源合理分配、權宜漁船源頭管控等等,一直以來就缺乏完整的政策規劃,只著眼於短期問題的解決(此次亦然),許多違法、資源遭壟斷、人事紛擾等問題在全球第一捕撈量的迷失下被刻意忽略,竟然還可以得到馬總統贈勳褒揚,才會造成今日台灣漁業面臨可能遭到制裁的窘境,這絕對不是台灣之光,對此長期主導台灣漁業資源分配與施政主軸的高官們至少應該勇於負責吧,別讓台灣海洋國家的夢想最終成為黃梁一夢!
*作者為農業博士,陳李農改研究團隊執行長,農漁業雜誌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