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即將卸任,520後將不受憲法第52條總統刑事豁免權的保障,因此社運團體永社、北社、台灣教授協會26日向台北地檢署、特偵組告發,稱馬英九涉及「大巨蛋圖利案」、「與黃世銘洩密案」、「財產來源不明案」等3案,向檢方聲請將馬英九限制出境。
大巨蛋案 馬英九疑圖利遠雄
聯合律師團的代表黃帝穎表示,根據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的「遠雄大巨蛋案」調查報告,當時擔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規避正常議約程序,私下同意免除大巨蛋標案得標廠商遠雄集團法定應記載的營運權利金,涉犯圖利罪。
「馬王政爭」黃世銘洩密案
對於引發「馬王政爭」的馬英九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監聽洩密案,黃帝穎也表示,馬英九與黃世銘共犯1次洩密和2次教唆洩密罪,已逾「涉嫌重大」的程度,依據台灣高等法院有關黃世銘案的相關判決及卷證資料顯示,馬英九的3次洩密罪責已近「罪證確鑿」。
馬英九財產來源不明
另外,我國總統每月薪資為47萬6000多元,每年薪資應該近571萬多元,而前行政院長陳冲曾表示,「總統說,他實際上每年的捐款都超過他所承諾的半薪。」黃帝穎說,如果捐款超過一半薪水,存款最多只剩下285萬元,但依照2012年監察院公布馬總統實際每月存款超過48萬元,推算馬英九年度存款超過576萬元,兩者差距達291萬元,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
依照這3案「罪證確鑿」,再加上馬英九曾持有美國綠卡,且其直系血親有美國籍,長年滯留美國及香港,黃帝穎表示,馬英九一旦離境,將可依親等法定事由滯留不歸,此時刑法將難以訴追,因此應依法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