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日繼續查審《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有「鳥籠公投」之稱的「投票雙二分之一」門檻,立委們一致達成下修的共識,調整為只要同意票數超過投票權人數4分之1、且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公投即為通過,可避免反對方透過「消極不投票」方式抵制公投通過。此外也加入兩岸政治協議條款,明定必須先經過公投,政府才能與中國進行政治協議的協商。
台灣自有《公民投票法》以來,一共進行過6次全國性公投,6次投票都是同意票票數超過不同意票,但都因為投票率不到5成,因此公投結果為「否決」。不少學者都曾指出,這部《公投法》造成只要反對方不投票,就可讓公投因未達門檻而遭到否決,因此又被諷為「鳥籠公投法」。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及時代力量林昶佐都主張應該改採簡單多數決,只要同意票多過不同意票,結果即為通過;多數民進黨立委則認為應參考罷免案成立門檻,除了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以外,也必須超過有投票權人數的4分之1,最後中選會也支持這個版本,鄭麗君表示願意妥協,先進行階段性的降低門檻,召委陳其邁則安慰即將告別立院的這位戰友表示「我們大家都在寫歷史,破除鳥籠公投。」
若將來三讀通過施行此版本,過去的6次投票率未過半的全國性公投,將有4案可以通過,再加上周一已經調整放寬的提案及連署門檻,公投案成案到通過的難度都大幅下修。
今天委員會也通過陳其邁提出的修正動議,在《公投法》納入兩岸政治協議的複決條款,未來兩岸間政治協議,應由總統經行政院院會決議,再經過公投通過後,才能進行協商。
預料《公投法》修正草案明天可以初審完竣送出委員會,鄭麗君告別國會前心繫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將會是明天內政委員會的重頭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