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陸軍司令部上校林滿康被控利用權勢襲胸、性騷擾女部屬,遭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14日議決將林滿康撤職,停止任用1年。刑事部分,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已偵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林滿康提起公訴。
監察院認定,林滿康從民國103年起利用權勢以肢體、言語性騷擾女部屬,不但在辦公室等地觸摸女軍官胸部、從後方環抱女軍官並襲胸,還傳簡訊「要洗香香等我回去喔」、「妳比較好吃較可口」,甚至還調侃被害人「你剛剛跑步下樓時,胸部在動耶」。
林滿康原本擔任陸軍司令部教準部作戰模擬處副處長,目前擔任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戰術組上校組長。
監察院今年1月7日召開彈劾審查會,以11票對0票,無異議通過監委仉桂美和與包宗和兩位監委的提案,彈劾林滿康。除了性騷擾女部屬之外,林滿康於擔任副處長期間多次要求部屬接送上下班,要求部屬幫忙購物卻未支付金錢。
被害女軍官不堪多次受辱,情緒幾近崩潰,向國防部參謀官反映,桃園憲兵隊調查後將林滿康移送法辦。
林滿康在東窗事發後,傳簡訊向被害人哀求「我求你求你求你,全家都靠此薪水過日子,原諒我」、「不要毀滅我,求求你」、「可否念在多年我照顧的情誼,原諒我的衝動與無知,我真心懺悔、我懇求你給我做人的機會」。
事後,林滿康被軍方調職,並移送法辦,遭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監察院則彈劾林滿康,移送公懲會處理。
林滿康辯稱,是不小心碰觸到對方,事後也有道歉。但公懲會根據被害人說法、林滿康簡訊、雙方通話錄音,認定被害人說法可信,林滿康違失事證明確,議決將他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監委也指出,性騷擾事件具高度私密性,加害人行為往往事出突然,難有留存證據可能,讓被害人往往不欲張揚,甚至一味隱忍,或選擇先透過非正式申訴管道,向同僚或長官傾訴求助,因此若能在被害人正式提起申訴前,建立相關因應措施或處理機制,提早發現並提供協助,有助避免被害人身心傷害擴大,甚至避免憾事發生。
尤其軍中文化寧可相信位階較高長官,而非下屬陳訴,在性騷擾加害人為被害人直屬長官情況下,更凸顯於被害人正式提起申訴前,建立相關的因應措施或處理機制的重要性與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