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大學遭指控歧視愛滋病學生,將患有愛滋病的同學開除學籍,衛福部原本對國防大學開罰100萬元,但是今(15)日國防大學澄清,校方從未歧視愛滋病患,開除該名學生是因他違反資安規定,態度不佳,德行成績不合格,經獎懲評議委員會決議後退學。
國防大學指出,該名學生攜帶未核備的個人電腦設備,又拿別人的電腦頂替,欺騙長官,態度不佳,懲處記小過2支、申誡2支,因此依照校規予以退學處分,但是該名學生在遭退學後到衛福部申訴,說校方因為自己是愛滋病患,所以把自己退學,衛福部也認定校方歧視,需要恢復學生學籍或是雙方和解。
對此國防大學表示不服,遂提出行政訴訟,而受理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衛福部敗訴,但疾管署不服上訴,迄今纏訟已經2年,國防大學則表示,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96號)判決,此案個程序都是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