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與巴拿馬箇朗分行,因有多筆匯款退匯後未依據美國洗錢防制相關規定申報,遭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1.8億美元(新台幣57億元)。行政院長林全30日下午舉行「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疑涉洗錢案」記者會,林全表示,兆豐金董事長徐光曦赴美是因為州金檢單位裁罰,還會有很多後續報告部分,並非如名嘴周玉蔻質疑的「自己查自己」。
林全在「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疑涉洗錢案」記者會上說明,他說,關於兆豐金控紐約分行日前受到紐約州金檢機構裁罰的令人遺憾痛心事件,國人有相當質疑,很多報導討論,有必要進一步說明行政院立場。
林全表示,第一、社會大眾要求最短時間內要求法務部有關事實,徹查相關人員責任,司法調查部分,各界關於沒有申報帳戶的情況,會請法務部檢察單位最短期間內釐清,至於行政調查部分,金管會已約談28位主管,責任釐清後金管會將盡快對外說明處理方式。另外,針對洗錢掏空部分,相關疑慮在金檢過程請金管適當處理,也會成立督導小組,督導金管會、法務部調查,由行政院
副院長林錫耀主持,督導小組會就各界疑問整理討論過後,交給法務部、金管會調查。
另外,針對兆豐金徐光曦「自己查自己」的爭議,林全說明,兆豐案的調查包括法務部與金管會,徐光曦赴美主要是因為美國裁罰案件是由州金檢單位裁罰,還有很多後續需要報告部分,紐約分行管理與法遵人員,也可能發生美國其他分行,兆豐必須與美國金融監理機構儘速說明報告,兆豐案件引起國際重視,特別是巴拿馬部分有國際調查必要,時任總經理的徐光曦,也必須到巴拿馬說明必要,這是他必須前往海外原因,相關人員責任約2至3星期後,會有清楚釐清,對於兆豐是有人員相互包庇?各界的疑問,行政院絕對會以沒有上限的方式,儘速向外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