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坐牢3個月...史丹福性侵犯近期假釋出獄 加州緊急修補法律漏洞

2016-08-3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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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史丹福大學性侵案被告Brock Turner(美聯社)

美國史丹福大學性侵案被告Brock Turner(美聯社)

在美國社會逐漸淡忘的情況下,史丹福性侵案犯透納(Brock Turner)將在本周五(9月2日)提前假釋出獄。這起美國名校泳將涉及性侵,最後卻獲輕判的爭議事件,在美國社會激起劇烈迴響,也促使加州議會緊急修法填補法律漏洞,使得這一類的性侵犯案不再得到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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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怕毀了性侵犯的未來 輕判引眾怒

2015年1月18日的史丹福大學校園內,兩名瑞典籍學生正經過一棟兄弟會聚會所前的垃圾車旁,卻赫然撞見一名男子跨坐在另一名衣衫不整的女性身上「猛推」,而她顯然一動也不動。這名男子當場就被逮捕,事後更發現他正是前途光明的年輕泳將、時年19歲的史丹福大一學生透納。

這起事件在後來的審判階段引發眾怒,因為除了透納在法庭上謊話連篇,意圖使得整起事件看起來像是他與被害人的「合意行為」。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裴斯基(Aaron Persky)雖然確認透納帶著強制性交的意圖進行性侵,卻以「擔心摧毀他的前途」為由,將最輕至少應判處2年有期徒刑的三項重罪,僅判處6個月徒刑。

犯下性侵罪的透納只需坐6個月的苦牢已經讓許多人看不下去,更讓人生氣的是,他竟然在才剛服滿一半刑期的情況下,就因為「行為良好」獲得假釋。

法網恢恢  疏且「有漏」

根據目前的加州法律,強制性交(rape)與性侵害(sexual assault)在原則上免不了要蹲苦窯,但前提是受害者必須是「有反抗能力之人」,因而使得犯人「使用強制力」。也就是說,當受害者處於無意識狀態或者醉倒而失去反抗能力時,犯人就不一定會被送進監獄裡。此外,由於透納只有以手指與異物進入醉倒被害者的陰道中,並非「以性器進入」,因此並不構成加州刑法的「強制性交」。

負責審理史丹佛大學生性侵案的法官裴斯基(Aaron Persky)。(美聯社)
負責審理史丹佛大學生性侵案的法官裴斯基(Aaron Persky)。(美聯社)

這種種不合理之處,使得有錢有勢的「好學生」透納,得以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仍然受到輕判。對此,加州議員在29日通過立法,要讓「強制性交就是強制性交」(rape is rape)。議員陶德(Bill Dodd)發布聲明表示,「對一個醉到完全不省人事的人施加性暴力,是一項可惡透頂的罪行,而我們的法律必須能夠反映出來(這有多可惡)。」

目前該法已被送至民主黨籍州長布朗(Jerry Brown)等待批准,即使州長還未表態是否簽署同意,但新法普遍受到同黨議員們的歡迎。待新法正式生效後,法官在遇到類似透納的性侵被告時,司法裁量權將被縮限,無法宣告緩刑;而像透納這樣的犯人,則必定會蹲上至少3年的苦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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