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今(11)日指出,為發展突破式先進科技與不對稱作戰科技能力,將效法美國國防部設立的DARPA國防先進研發計畫署(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於明年元旦在國防部成立「國防科技處」。軍方強調,臺灣DARPA的任務不涉及武器採購,因此與過去外界質疑的「鐽震案」完全不同。
不同於鐽震案 臺灣DARPA不買賣軍火
為避免外界疑慮,國防部在記者會簡報中,還特別比較臺灣DARPA和「鐽震案」的不同,軍方在簡報內容中直指,當年成立的鐽震公司,任務就是軍火買賣,成立目的也是專營軍火買賣和升級法系武器;而即將成立的臺灣DARPA,任務是先進科技研究,並將國防科技產業化。
美國國防部於1958年成立DARPA,50多年來研發出GPS全球定位系統、隱形戰機、無人戰機等新高科技武器,近年更進一步開發無人反潛艦、無人地面戰鬥系統等新式裝備。台灣國防部軍政副部長李喜明上周出席在美舉行的「美台國防工業合作會議」時,在演講時透露,台灣將成立類似美國DARPA的研發部門。
國防部將成立「國防科技處」 全力推動潛艦國造
對此國防部資源司科技企劃處長游玉堂上校11日進一步指出,軍方將在年底前將改組國防科技發展推行會,提升召集人位階,以整合科技預算和國防預算,全力推動國機、國艦國造及其他國防科技發展。
同時,國防部也將在2017年1月1日成立「國防科技處」,先由國防部資源司科技計畫處擴編為「國防科技處」,先爭取30億元預算全力推動潛艦國造,未來再進一步升格為國防部直屬的「國防科技室」。
游玉堂指出,台灣DARPA將從業界找專案經理人,專案經理人3年一聘,初期聘23位,有博士學位,在業界有經驗,對國防科技有熱情的人,至於專案經理人的薪次絕不會比業界低。
國防部說,成立臺灣DARPA,目的在師法美國DARPA匯集產官學研科技能量,並在國會監督下,以豐沛的多元科技來源,發展突破式先進科技與不對稱作戰科技能力,厚植國防自主能量其任務不涉及武器採購及經濟部業管的產業整合,「鐽震案」完全不同,也不會疊床架屋。
軍方強調,目前中科院為國防科技主要且單一的來源,師法美國DARPA,目的在結合民間科技能量,以多元科技來源,發展突破式先進科技與不對稱作戰科技能力,並建置國防科技資訊公告與交換平台,吸納產、學、研各界共同參與國防科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