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躍剛專文:他就是要每年寫信,留下努力抗爭的歷史紀錄

2019-10-10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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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出活動由警衛局派隨衛人員,保證安全。可以到郊區公園散步,到北京飯店理髮,到北京醫院看病。如要到繁華人多的地方,警衛人員可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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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慮北京地區高爾夫球場都是外資、合資經營,打球者多是外國和港澳人士,建議近期不要到這些球場打球,可以到順義農辦球場。

四,如到外地去,目前可以安排到內地省份,不要到沿海和敏感地區,具體方案報中央批准。安全由警衛局和當地公安部門負責。

五,生活待遇仍按1989年7月經中央批准的執行,工作人員保留祕書、警衛、炊事、司機、服務員各一人。保留食品供應證和一輛小轎車。

六,黨組織關係仍在中辦,在原支部過組織生活。

趙即致信江澤民和政治局諸常委對六條規定進行全面質疑:

江澤民總書記並政治局常委:

你們好!

一,6月25日中辦黨委副書記孟憲忠同志向我宣讀了中央批准的中辦關於限制我的行動的幾項規定。我才知道自去年我的問題瞭解之後,仍然對我的行動諸多限制,是按照中央已經批准了的「規定」實施的。但我認為,中央的這一「規定」是不符合「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進行活動」的原則的;也是違反「黨內不允許用超越黨的紀律和違法法律的手段對待黨員」(《中共中央關於黨的政治生活準則若干規定》的第十條)的規定的。因此,我要求中央重新考慮、撤銷這一「規定」。

二,「規定」中不准我「近期」到外資、合資高爾夫球場打球;不准我「目前」到沿海地區行走,不知「近期」、「目前」的含義是什麼。「規定」是去年十月做出的,現在已過了八個月,難道所謂「近期」、「目前」這種時間限制,還有什麼意義呢!

三,就半年來對我行動的實際限制而言,也已超出了「規定」的範圍。如「規定」不許去沿海地區,為什麼今年初我去廣西時,只讓我去南寧一地,不准到其他地方?猶如「規定」在北京不去繁華和人多地方,為什麼我去養蜂夾道打檯球,也要限制時間呢?難道老幹部俱樂部也屬繁華地區?實在令人無法理解。

以上供考慮。

此致

敬禮

          趙紫陽

趙不認為六條規定是對他自由的解禁,因為六條規定在八個月前已經悄悄存在了,卻沒有執行。北京養蜂夾道是著名的中央老幹部活動中心。指出粗疏、蠻橫與荒誕,趙當然知道,只是「指出」而已。這是一個註定沒有結果的申訴。集權體制下的政治家一旦失勢,便墮入弱勢,被剝奪自由,被潑髒水,成為任意宰割的羔羊。然而,趙是一位有歷史感的政治家。趙跟家裡人說,他就是要每年寫信,給後人留下失去自由、努力抗爭的歷史紀錄。

中國報導文學作家盧躍剛最新力作《趙紫陽傳:一位失敗改革家的一生(上中下)》書封(印刻)。
中國報導文學作家盧躍剛最新力作《趙紫陽傳:一位失敗改革家的一生(上中下)》書封(印刻)。

*作者盧躍剛,記者、作家,長期從事非虛構文體——新聞報導和報告文學寫作,代表作有長篇報告文學《大國寡民》,中篇報告文學《創世紀荒誕——傻子瓜子興衰記》、《長江三峽:中國的史詩》、《以人民的名義》、《鄉村八記》、《在底層》等,曾獲「中國潮」、《中國作家》、《當代》、《青年文學》、中國報告文學學會、徐遲報告文學獎、獨立中文筆會(2012年度作家獎)等多種獎項。本文選自作者最新力作《趙紫陽傳:一位失敗改革家的一生(上中下)(印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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