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婚姻平權相關的《民法》修正草案,24日將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23日將上公視《有話好說》節目,提出對同性婚姻的反面觀點。林的作法據傳引起司改會成員不滿,甚至傳出有成員要退出司改會。
由於林永頌過去曾表態,認為同婚會破壞婚姻制度,應訂定專法。林永頌也證實,司改會內部曾就此事討論,但他強調自己立場「沒這麼不同」。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目前已有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表態欲退出司改會,司改會內部也有討論,甚至要籲請林永頌辭去董事長職務,並發表聯合聲明挺同婚。
《基督教論壇報》訪問林永頌對於同志婚姻的觀點,林永頌承認,現行法律確實有對於同性戀者的保障有所欠缺,因此在權利保障上給予一定的權利,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林永頌認為,「同性權益需要被保障」的期待,與現今「同志運動」所展現出的行動訴求,其實有著一定的差距。
林永頌:「性解放」、「伴侶制度」等訴求令人難以支持
林永頌表示,自己曾受託研究中小學現行的同志教材,上面提及「兩個人若相愛可以互相分享任何部分,包括性。若懷孕,兩人商量後可以墮胎。」林永頌質疑這樣的言論「把性的責任與界限放在什麼樣的位置上?竟然可以不考慮法律?」他認為現行教材等於是要讓小學生認為不支持或不愛同性就是落伍、就是「恐同」,縱使要通過同性婚姻,也不能因此打擊異性戀婚姻,成為反歧視。
林永頌認為,在同志遊行中都會看見性解放的訴求,「難道性解放對同性婚姻有所保障?」林永頌更反對同運團體所提出的伴侶制度版本,也就是婚姻只要其中有一方要解除約定,法律即認可,林質疑「這是有助於婚姻或是加入毀壞婚姻?」「現行的行動看似爭取同性婚姻,其實要小心的是對現行異性戀的婚姻家庭制度帶來崩解。」
林永頌表示,他願意相信同性戀裡面確實有人想要穩定的婚姻,確實也有人想要權利的保障,然而今天同性戀者的期待已經被同志運動綁架,難以脫鉤,難以讓人支持回應。林重申,同性婚姻或伴侶制度不是不能有,但不能成為性解放,也不可反過來形成同性戀的霸權,以及不可以降低婚姻或伴侶對約定承諾的法律效力。
身為司改會一員的律師李晏榕表示,林永頌有其立場發表言論,但他同時具司改會董事長身份,「很難把個人言論跟身份切割」。她認為司改會正為了性別不平等而努力,若林永頌身兼董事長卻發表反同言論,是很大傷害。李晏榕說,司改會內部很多員工是同志身份,「身為組織的頭,做這樣發言對士氣是很大的打擊」,呼籲司改會執委、常執更勇敢表達自己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