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曾誓言要整頓財政紀律,但卻說一套、做一套。市府工務局近來以「開口合約」為名目,多次向市長要求動用第二預備金,總計達6808萬5873元,明顯不合於預算精神;甚至還有多筆核准的二備金,卻拖延數月未使用。其中用於「第一果菜市場及魚市場改建先期規劃」的1100萬二備金堪稱「經典亂用款」,其先期規劃性質已被議員視為「偷跑」,柯文哲又以「追加」名目核准,核准後卻延宕8個月未動支,三大特點已嚴重違背「原列經費不敷使用」、「原列計畫增加業務量」、「政事臨時需要」的二備金動支條件。
開口合約未補辦預算 跳過議會向市長要錢
台北市工務局數次以「開口合約」為由動支第二預備金,所謂「開口合約」係指在市政府與廠商訂定的合作期限內(通常為一年),凡政府「開口」,廠商即須按要求施做工程,彈性因應需求。不過,開口合約增加預算按理需透過同年補辦預算的方式為之,工務局卻有3筆、總金額達6808萬5873元的「開口合約」,不需經議會就向柯文哲伸手要錢,柯文哲也批准給予。
工務局坦承,使用二備金的開口合約包括「內湖交通瓶頸改善策略相關工程」950萬、「世大運場館周邊道路路面更新工程」4058萬、「配合『天空纜線清整專案』辦理路燈架空纜線下地」1800萬,共3筆。
先期規畫動用經費 形同綁架議會討錢
另有透過「先期規畫」動用二備金者,指的是先以「規劃設計」為由動用經費,等規劃設計完成後,議會便不得不在下一年度給予工程執行費以貫徹計畫,否則形同浪費規劃設計費,此舉形同綁架議會給錢,但卻多次出現在柯市府的用錢計畫中。如近期「松山療養院所所長宿舍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工程規劃設計」就是最明顯的例子,文化局的預算書中明白指出其屬於連續性的預算項目,橫跨2017到2018年,但文化局卻沒有納入常規辦理預算,而以先期計畫動用二備金97萬元。
已批准二備金 33筆逾3個月未使用
更甚者,柯市府多以《預算法》第70條中「政事臨時需要」為由使用二備金,但經查市府提供資料,市長已批准的二備金中卻有高達33筆長達3個月以上還未使用。如資訊局1月以「辦理智慧支付整合平台建制委外服務採購案」獲693萬,11個月未動支;文化局1月以「市立美術館辦理空調改善工程」索768萬,11個月未動支;交通局3月「智慧車站先期規劃」索375萬,9個月未動支;建管處2月索「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計畫」700萬,10個月未動支;就連最懂法的法務局也於3月份以「法規查詢系統優化」為名,向市長要了629萬,卻8個月沒動支。據了解,柯文哲為此大為光火,卻正曝露出局處索要浮濫、批准更混亂的離譜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