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多位台北捷運工人因施工過程中不當氣壓作業罹患潛水夫病,事發迄今已屆滿20年。今(12)日上午,多位受害工人在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工殤協會、法扶基金會、桃市環工等團體陪同下,至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呼籲勞動部主動落實職災照顧法案,同時訂定公共工程的勞安SOP、讓工會介入職業病通報、調查、鑑定與處理體系。
骨頭壞死、耳膜破裂 潛水夫病纏身20年 勞團籲政府照顧捷運工人
20年前,北捷新店線CH221標、板南線CP262標工人,因不當異常氣壓作業,多人罹患潛水夫病,成為台灣首次由勞動主管機關鑑定為集體職業病的案例。散居台灣各地的受害工人仍飽受職業病之苦,症狀包括骨頭發黑壞死,耳膜破裂等,嚴重影響日常生活起居。
雖然捷運江子翠站、台電大樓站外都立有紀念碑,告訴眾人這起影響數十位工人的重大工安意外,但潛水夫病無法根治,工人的痛苦未有改善,職災補償協調也依然持續。今年年初,才有8位當時骨頭尚未發黑、如今出現骨壞死症狀的工人與台北市捷運局重啟談判,勞資爭議仍在協調中。
「捷運便利全民共享 工人職災不該獨自承擔」
現場團體表示,捷運的公共便利由全民共享,但工人因施工不當所受的職業傷病不該由他們獨自承擔。他們呼籲中央政府,從健保與勞保給付上,主動落實職災照顧法案。
現場團體指出,潛水夫症無法根治,只有透過高壓氧稍止痠麻症狀,但治療過程每次更需自費1500元新台幣,許多工人因負擔過重而放棄,因此他們呼籲比照多氯聯苯受害人,在潛水夫症受害者健保卡上註記,治療相關併發症得依重大傷病,免除部分負擔;同時,現場團體也呼籲提供罹病工人2年一次全身健檢,建立長期追蹤資料庫,做為未來防治職病典範。
另外,現場團體也指出,雖然當時勞保局曾派員協助失業工人請領2年職災給付,但部分工人因家住偏鄉未能及時申請。現場團體強調,職業病是連續性的,病情會隨時間惡化,勞保應調整合理化給付方式,照顧職病工人。
罹病工人多臨時工 勞團盼工會力量介入協助
由於施工過程中罹患潛水夫症的工人多為臨時工,並沒有組織工會,現場團體也希望工會力量能介入往後職災處理體系,包括讓工會掌握通報與調查權,做好預防職災第一道防線;另外,職災鑑定、醫學診斷與勞動現場診斷應等量評估,需有勞工鑑定委員,並邀請工會與當事人說明。
除上述訴求,現場團體也盼望加強公共工程安全性,避免憾事重演。他們要求預先提撥2%工程款,成立安全衛生基金預防職災,如果工程中要使用危險工法,需經衛福部、職安署審查過關後才可開工。另外,有重大職災的營造商,2年內限制承攬、禁用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