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惡政勿為─國家融資保證機制萬不可行

2019-11-3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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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說要推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但未來的後遺症嚴重,不宜貿然推動(資料照片,沃旭能源提供)

總統說要推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但未來的後遺症嚴重,不宜貿然推動(資料照片,沃旭能源提供)

小英總統出席「2019台北金融科技展開幕典禮」時說,台灣金融產業發展面臨3大挑戰,政府已備妥因應做法,未來針對國家重大發展項目,將成立「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此制度千萬不可推,因為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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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所說金融產業面臨的「3大挑戰」,主要是指:科技創新劇烈改變金融各個面向、國際情勢變化,以及國內金融業者面臨新型態的融資機會與挑戰。要成立「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主要是以因應第3項「國內金融業者面臨新型態融資機會與挑戰」。她認為國內金融機構對於投入大型併購、高知識門檻的專案融資、企業全球布局、海外大型基礎建設等業務,態度都比較保守,未來有此機制後即可促進融資案的成功。

聽起來當然是立意良善、能增加投資、促進金融,非常值得推動。但有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介入,卻會出現多重問題與後遺症。金融機構對融資的審核、風險的評定、利率的訂定,其實都牽涉到金融機構對此投資案的效益、風險的評估。某個角度而言,金融機構扮演的就是把關、同時讓資金流向最有效益的地方。

但如果引進所謂的「國家融資保證機制」後,一定程度上,原有由一般金融機構把關建立起來的融資審核機制,其功能其實是降低而非提高。一個原本金融機構認為風險過高、不敢亦不願融資的計劃,因為有國家融資機制的保證,金融機構改為願意融資。這種作法等於是國家承擔了部份、甚至全部風險,某個角度而言,是製造了「道德風險」。

或許有人認為國家介入支持政策要推動的國家重大建設、重大政策,當然是「份所當為」,也值得作,如此才能落實政策、推動建設。但問題是:政府時常「看錯」、甚至犯錯,其推動的重大產業政策、重大建設,非常可能是錯誤、不值得推動、甚至是一個無止境的錢坑的計劃。

業界應該對過去政府曾強推、力推二兆雙星產業,最後出現了「四大慘業」的記憶猶新吧?當年的數字是面板產業向銀行融資超過4000億,DRAM超過2000億,加上太陽能與LED,這4大慘業的銀行融資大概在6500-8000億元左右。如果當年就搞這套「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不必懷疑,融資的金額會遠高於這個數字,因為銀行不必太謹慎與保守的把關、審核,反正虧損有國家分擔。

雖然不知國家融資保證機制這個餿主意是誰提出的建言,但起因應該與綠電融資的問題有關。蔡政府力推的綠電,預估國內融資需求在4-5千億元以上,雖然政府力推力拱、金管會甚至為此再三放寬標準,但除了外商銀與幾家民營金融機構熱衷投入外,其實金融機構仍持保守態度,除了國內銀行對相關產業與專案融資計劃熟悉度低外,也因大部份融資(離岸風電)都採「無追索權專案融資」,銀行當然更是保守以對。

這種情況下,按理開發商該提高自有資金比重、同時能對銀行提供較高的保證,甚至利率亦應提高,但無論如何,就是該由開發商與銀行彼此談判出可接受的條件以完成融資。

但如果有國家融資保證機制,確實會讓融資更容易進行,因為開發商不必增加自有資金、不必給銀行更多保證、甚至不必增加利息支出,就可貸到需要的款項,銀行也因為有國家承擔風險,甚至受到政府的「政策壓力」而不再多作要求即通過貸款,最後風險全部由國家與金融機構承擔。

有人認為這是一個良善的機制、值得推廣的制度嗎?

蔡政府上台3年多來,其實已大幅擴充國家(政府)對經濟的介入與干預程度,從成立千億元的產業基金、作為投資企業轉型甚至併購資金外,又成立幾家「國家級」的農產、貿易公司,甚至如台杉投顧的拿公家錢大搞創投、卻可完全不受監督,現在還要再增加一個國家融資保證機制,台灣確實從言論緊縮到經濟體制,都越來越走向「國家資本主義」了。

短期而言,或許可讓經濟、投資添加柴火,但長期而言,錯誤的政策與投資則可能留下一大筆爛帳及蚊子建設,殷鑑不遠、過去失敗案例甚多,國家融資保證,就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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