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臺灣之光?山寨國寶躍登「珠寶世界」!

2017-01-0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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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博物館辦展,卻引起複製爭議。(來源:史前博物館)

史前博物館辦展,卻引起複製爭議。(來源:史前博物館)

《自由時報》於12月20日台東地方版所載「複製國寶玉史前館遭疑未依程序」,揭露了身為文化資產保管單位的史前館對國寶「複製」的草率行徑,史前館更以聲明說明是「仿製」所以不用受到監督,且是為了「展示與推廣教育之用」而仿製,讓人懷疑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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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仿製」為藉口,鑽漏洞

史前館雖然搬出「公有古物複製及監製管理辦法」規定:文物的複製指以古物原件、原尺寸、原材質、原色、原貌再製作者,才符合所謂複製條件。但堂堂一個文化資產保存單位刻意鑽漏洞,規避監督必有隱情。再者,刻意不受監督的仿製其實就是劣質的「山寨文化」,刻意改掉一個字或商標,這種手法常見於大陸的各種山寨產品,諸如肯德基KFC被仿製為OFC,PUMA改為FUMA等。以字面來看,似乎沒有違法,但心態和道德上給人相當負面不入流的形象。

而若以「以古物原件、原尺寸、原材質、原色、原貌再製作者,才符合所謂複製條件」來論,故宮數年前的盜印龍藏經的大醜聞,犯罪者若狡辯印刷於現代紙張就不會是原材質,然後只要再把尺寸縮小一點就只是「仿製」,這樣真的沒犯法嗎?試問文化部及文資局對此事的態度為何?史前館到底有沒有提出複製計畫的申請?張善楠所言「仿製不像,因此再仿一套」的邏輯說得通嗎?以「仿製」為名,實際上是在追求複製,刻意規避而鑽漏洞的想法昭然若揭。國寶是可以這樣「仿」嗎?以狡辯之詞就可以脫罪的嗎?這竟是我們「文化」機關的程度!

真的是為「展示與推廣教育之用」嗎?

公開2張照片就想推給「展示與推廣教育之用」,消費弱勢團體。到底辦過幾次給民眾觸摸的活動?反而由史前館年報和張善楠館長的臉書上就可看出對這些玉器的「仿製」有多麼熱衷,屢次為了「館務推動」拜訪玉石業者,這情節好熟悉,像不像2013年春節期間還辛勤的為了推動館務,無照駕駛公務車去泡溫泉,真是太辛勞了。

臉書上張館長還熱心指點業者把尺寸縮小一點就不是「複製」,山寨仿製品還登上「珠寶世界」雜誌,真是另類的「臺灣之光」!這種「異業結盟」可能才是一再仿製的誘因吧!看到這些照片終於知道為什麼一直堅持是「仿製」,而不需要受監督。因為可以鑽漏洞,所以真的沒有犯法喲!快醒來吧!守護國家重要文化資產的文化部,請不要再裝睡了!

*作者為地方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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