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14工程項目不見進度,市府遠雄「諜對諜」

2017-02-06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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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大巨蛋。(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遠雄大巨蛋。(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遠雄台北大巨蛋案近期輿論聲量消減,也不再成為眾所注目的焦點,但事實上,市府與遠雄的互動依舊「諜對諜」。去年,基於工地安全,高等行政法院裁准遠雄就部分工地項目「先行報備施工」,是為了因應颱風季節來臨時的安全,經查共14項需先行報備施工者,市府6日表示,前7項市府已核准的部分,遠雄卻沒有增加工程進度,後8-14項,雙方依舊在施工項目要經過都發局與5大技師工會「審查」還是「備查」上,僵持不下,毫無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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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風風雨雨,柯文哲近期也感知到對他的民調「陡降」的影響,並在年前的媒體專訪中,表達「如果那時候裝得一副很客氣的樣子就好了」,自認當時對遠雄態度太過直白而產生負面效應。然而,即使現在的柯文哲對遠雄檯面上「客氣」,但雙方的信任關係與互動,並沒有實質上的改善,依舊「諜對諜」。

緊急因素施工,遠雄堅持備查

以大巨蛋「先行報備施工」為例。建管處施工科科長魏國忠表示,總共有14項需先施工的項目,前1-7項,市府基於當時颱風來襲期間的「緊急因素」,雖遠雄堅持「備查」,但市府仍先核准了施工,經市府人員每日去勘查涉及這7項的巨蛋屋頂與側面帷幕項目,卻沒有看得出來的工程進度,只見鷹架等安全措施,已經發文遠雄需有進度。

另,第8-14項部分涉及商場棟與影城棟的鏽蝕,市府也發文請遠雄必須做出量化項目統計,但遠雄發公文給市府時,依舊使用「備查」的字眼,施工科人員怕有違高等與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准,不敢據此讓遠雄動工,回文遠雄必須將公文改以經市府及五大技師工會「審查」字眼,但遠雄第二次來文依舊堅持用「備查」,雙方為此僵持不下,至今無解。因此,8-14項為了工地安全而必須立即施做的除鏽項目,現正停擺中,生鏽持續傷及鋼骨厚度,魏國忠坦言,眼見春夏颱風季又要到來,若遠雄真的關注公安議題,就應該循程序去積極行動。

防遠雄偷偷灌漿,市府改不定期抽查

至於遠雄日前遭踢爆在影城棟擅自灌漿997坪,北市府都發局認定並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允許施作的公安項目,目前已依照《建築法》93條勒令遠雄不得再繼續施做該項目,遠雄默認,沒提起訴願。不過,市府自從大巨蛋案引起社會重大注目後,依《建築法》25條建築主管機關的職權,天天派都發局人員前往工地視察,市府查遠雄是在市府人員每日上午10點稽查完離開後,就開始該影城棟的灌漿,半天就完成,因此,市府現在也學會與遠雄「諜對諜」的互動方式,改以「每天定期但不定時」前往工地,對前往的人員給予教育訓練及授予巡視技巧,避免再發生遠雄擅自施做的情況。

遠雄:還要增加成本,為何要偷做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回應,遠雄堅持「備查」,因為依照《建築法》54條與《地方自治建築條例》15條,都有理由走「備查」,此外,他也表示,大巨蛋是BOT,雙方是夥伴關係,搞得北市府好像長官一樣來施壓,「什麼叫我們要給他『審查』?這不是公共工程耶!」此外,他也提到,遠雄在施做屋頂板、樓板等的澆置動作時,市府要喊停,卻沒有一位敢負責任的官員來簽文蓋章,最終只有建管處的「處章」,沒有人名,他解讀,是因為沒有市府的人員敢負起未來打官司的責任,他說,「遠雄為什麼要偷做?偷做對遠雄來說都是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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