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邱垂貞去年開車行經國道2號遭酒駕攔檢,飆罵警員「媽的、幹X娘」,警員決定提告公然侮辱。桃園地檢署今(6)日依侮辱公務罪嫌起訴,請求量處適當之刑。
邱垂貞在去年4月13日晚間,開車行經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時,遭警臨檢,邱自認沒違規,且一星期內被攔檢3次,質疑被警察針對。警員要他下車,邱垂貞不配合,質問「你不認識我嗎,我是邱垂貞立委捏,其他都不攔,偏偏攔我?」,甚至對警員飆罵髒話,「畜生、我當十幾年立委還要被你羞辱,X」。僵持5分鐘後,邱的態度才稍稍軟化,向警員道歉:「對不起,我誤會了,我以為跟上次攔檢的人是同一批。」
國道警一大隊泰山分隊警員劉駿鋒指出,邱垂貞不僅爆粗口還在他胸前比劃,碰觸其衣服。劉駿鋒表示是依法攔查,取締酒駕路檢沒有針對任何人,邱垂貞的態度非常差,讓他感覺不受尊重,決定提出公然侮辱之訴。
邱垂貞事後向警員道歉,表示「這句話(髒話),我收回來。」,他在檢方偵辦時說,因為一周被攔檢3次,才質疑警方故意攔他,罵「媽的、幹X娘」,都是口頭禪,沒有惡意,但檢察官認定邱暴粗口,依法起訴。
邱垂貞表示,當時情緒失控,才出言不慎,也有公開向警員道歉,未來也會尊重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