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全院委員會20日針對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舉行公聽會,民進黨團推薦的學者、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長陳英鈐發言表示,當年「黨職併公職」是考試院嚴重失職,大法官早已做出3次釋憲指出違憲,根本不符信賴保護原則。
陳英鈐指出,1952年的釋字第5號「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1952年的釋字第7號「行憲後各政黨、各級黨部之書記長,不得認為公務員」,以及1953年的釋字第20號「省黨部、省婦女工作委員會均係人民團體,其主任委員及理事,自非憲法第一百零三條所謂公職」,這些很重要,所以大法官要說3次,因此考試院在1969年決議同意黨職併公職,已經違背大法官的解釋,應該無效,與信賴保護原則無關。
陳英鈐也批評,考試院仍未提出年金改革草案,還技術性杯葛退休公務員月退俸改為逐月領,造成改革拖延,他認為立法院大可直接審議由立院提出的草案。
另一位民進黨團推薦的學者、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余致力則肯定,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李逸洋擔任過人事行政局長、保訓會主委,學經歷看來是很適合的人選。世新大學管理學院阢長徐仁輝也說,李逸洋有調和鼎鼐的能力,未來他主持考試院院會,應能化解不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