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位於高雄旗山區大林里而且是經濟部水利署公告的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內的農地,被發現遭盜採土石後,大量回填來自中鋼的廢爐渣。由於地處偏遠,當地仍未無自來水,居民必須靠抽取地下水維生,極為擔心地下水因此受到污染,自行檢測廢爐渣重金屬,其中汞含量超標10倍,其他如鉻、鉛、鎘、銅、鋅、鎳等也都超標。農委會官員現場勘查檢測,更發現酸鹼值高達12以上的強鹼程度。居民自救,到台北揭發抗議。孰料,主管廢棄物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環保署官員竟然無恥地瞎扯說只要爐渣被許可登記是「產品」,就無法以《廢棄物清理法》加以處罰並命清除。囿於中鋼的在地勢力,高雄市政府於此事的立場,亦頗為曖昧。
(大林塘農民呼籲政府立即清除回填廢爐渣/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官網)
廢爐渣,主要是指煉鋼廠使用鐵礦石、焦炭及石灰石等礦材熔煉出鋼鐵的過程中產生的殘餘物,形狀如石,又稱爐石,大致分為高爐爐石、轉爐爐石與電弧爐石三種,主要成份為氧化鈣、氧化鎂、氧化鋁及矽酸鹽。但電弧爐石主要為回收廢鋼重新熔煉後的殘渣,會增加其他來自油漆、防鏽塗料以及營建水泥混凝土等等化學成份。由於經過千度以上高溫提煉,理論上爐渣成份與結構應該相當穩定,歷來的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試驗(TLCP),其檢驗結果均符合環保法規要求,但酸鹼值平均在10-12。過往一概直接將之當成廢棄物處理,後來隨著科技與觀念的進步,天然粒材開採環境成本大、反對聲浪高,乃開始研究如何回收再利用。珍惜有限天然資源,盡量回收再利用,固然是人類應有態度,但從上述脈絡觀察,將廢爐渣回收再利用的原因或動力來源,主要仍在於環保聲浪,以及即使當成廢棄物,仍有去化處理困難的困擾。
依文獻統計世界各國資料,高爐爐石主要應用於道路工程,約佔50-70%,其次水泥建材與土木工程,約20-50%。美國、德國、法國以及日本使用率皆達100%,台灣亦然。轉爐爐石雖亦以用於道路工程為主,因使用經年後仍有3%以上膨脹性,如加上溫度效應,甚至可達10%以上,因此,使用上需有特殊設計考量,較受侷限,平均率僅為44%。台南的台江大道(省道台17乙線),鋪設當時即因使用轉爐爐石,卻疏未考量當地高溫及轉爐爐石的膨脹因素而變成凹凸不平的碰碰路,據悉曾有孕婦坐車行經該路段因而小產,台南地檢署亦介入偵辦有無偷工減料與官方驗收時故意放水圖利,最後起訴若干主嫌。較特別的是,法國將轉爐爐石應用於肥料,日本用於填海造地。電弧爐石則多應用於土木、道路與水泥建材,日本幾乎100%回收再利用,歐美則因產出較少,尚查無相關數據。台灣的轉爐爐石與電弧爐石法定用途主要應用於港灣、護坡、景觀與開放式碎石路面等工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