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在台買不到綠電引發關注,如今政府除了透過《電業法》為想使用再生能源電力的企業解套,經濟部標檢局更已計畫籌備再生能源認證機制,並在Google的牽線下和美國的NGO組織合作,力拼半年內要發出全台首張再生能源憑證。
力倡再生能源 Google主管多次來台研商對策
Google在彰濱工業區設有資料中心,但截至今年1月《電業法》通過前都無法在台直接購買再生能源,也讓台灣和新加坡成為Google在全球唯二無法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的資料中心。為此Google多次派主管來台與經濟部商討對策,選項從Google合資太陽能電廠、到與台電和再生能源業者簽代輸契約等都有,但最後分別因不同單位反對而告吹。
除了不斷鼓吹政府盡速進行法規改善,Google另一方面也欲在亞洲推動再生能源憑證(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 REC)制度。所謂的REC,是指把一百萬度由風力或太陽能產生的電力標示為一個再生能源憑證,這也代表企業在買電時,只要有買到一定程度的再生能源,就能獲得憑證。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林子倫解釋,各國的電網在輸送電力時基本上都是以大電網的形式輸配電力,而電網裡會同時存在火力、核能和再生能源等等。這也代表當企業稱百分之百用綠電,並不是完全只使用再生能源,而是透過購買與用電量相當的憑證來支持發電業者設置更多再生能源。
再生能源認證制度 最快3個月內出爐
如今經濟部標檢局終於決定著手制定台灣官方的再生能源認證制度,預計本月8日就要向行政院進行最後報告。官員透露,2月底美國NGO組織CRS(Center for Resource Solutions)已在Google介紹下與標檢局開會、商討認證及憑證發放方式,最快3個月內機制就要出爐、半年內就要發放全台首張再生能源憑證。
推廣亞洲再生能源憑證 Google引進美資金
根據Google的新聞稿,目前全球多家已投入再生能源發展的大型企業都已將REC視為重要的評量指標,且REC 也促使美國企業購買的再生能源從2012年的100 MW增加至去年的3000 MW。儘管REC在美國已是企業用來衡量再生能源使用程度的指標,台灣至今卻仍沒有相關的認證制度,企業在台灣也無法取得REC。Google因此提供美CRS資金、希望由第三方負責推廣亞洲地區的再生能源憑證制度。
事實上除了Google,台灣企業面對國際日益高漲的環保聲浪,要把產品賣到國外,也勢必要建立能與國際接軌的再生能源認證機制。台大法律系教授黃銘傑就指出,目前經濟部設計的綠電認購並沒有納入認證機制,也不被外國政府或民間承認,業者認購的話,頂多只能象徵有環保作為而已。
「一定要跟國際接軌 才能把貨賣到國外」
「一定要跟國際接軌、或是與出口市場做雙邊認證,未來才能把貨賣到國外去,」黃銘傑回憶,過去許多台灣企業為了取得國際認證,得把產品送到中國大陸、或請外國認證公司來台,業者因此得付出更多成本。未來若再生能源認證程序能和國際接軌,就能更有效地出口產品,外商也可能因此更願意來台設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