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後,企業界對一例 一休反彈不小,要求再修法聲浪不斷,不過,行政院長林全接受《財訊》專訪時直言,「不可能再修一次。我們當初花了半年才過這個,還要再開一次戰嗎?」
對外界質疑,林全則說,他覺得那是執法上的問題,有些法其實是有彈性的,就像我們用變形工時來解決是有彈性的,只是過去太僵化了,不是修不修法問題,任何動作都是龐大的社會成本。
不過,林全受訪也坦言,他同意休息日來加班,加班費提高之外,一小時算四小時,超過四小時算八小時,很多人批評這是過度僵化的說法。
不過,林全也說,在他來看,加班費增加應該可受社會公評,即使對不起那些10%想加班的勞工,但是大方向應該這樣做,社會是進步的。
林全坦言,一例一休,或說勞基法修法本來就不是完美政策,本來就是某種程度的調和跟取捨。對落後國家來說週休二日是奢侈的,但對先進國家是必要的,台灣介於黑白之間,大部分人有週休二日,少部分沒有,他們都是艱苦行業,中小企業很多,老闆和員工都艱苦。
初估有10%的勞工是老闆因此不要求加班
林說,他初步估計,大約有10%的勞工是老闆因此不要求加班,這些人會抱怨加班費變少;但這個政策目的就是要增加休息時間,「我們長期也被批評是血汗勞工,有些勞工卻會因所得太低而不領情。這是一個社會價值觀問題,我們到底要不要合理給人家加班費?」
林全認為,很多勞工其實有得到好處,或是加班時間變少、或加班費變多,但確實有喜歡加班卻加不了班的,政院就小心謹慎處理問題。但為了凸顯問題,很多人會講得很嚴重,但其實真正嚴重問題不在這裡。
林全分析,很多勞團當時反彈一例一休不夠嚴,所以國民黨和時代力量提出更嚴,像是兩例等訴求,當時民進黨做了很多讓步,所以造成法規僵化和合理性受到批評,「最常見的像是休息日來加班,加班費提高之外,一小時算四小時,超過四小時算八小時,就讓很多人批評這是過度僵化條款;我同意。」但過去很多企業沒有嚴格遵守勞基法,難免不適應;而現在執法也遇到一些問題,像勞檢員在作法上為了避免爭議,有一套SOP(標準作業程序),造成只看形式有沒有違反而不看實質。
林全說,過去忽視勞工權益,對勞基法因此做這麼多規範、訂這麼嚴,但是實際執行一定發生很多問題,這不是一例一休問題,是勞基法的新仇舊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