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搶拼綠能大餅,雲林縣政府8日和德商wpd達德能源簽署「綠電交易合作備忘錄」,副縣長丁彥哲同時表示,繼彰化縣之後,雲林也要成立能源公司,除了縣內規劃1163公頃的綠能專區,還要當仲介、媒合產綠電和想買綠電的廠商,詳細規劃最快兩周後就會定案。
與德商wpd簽署合作備忘錄 目標1GW裝置容量
經濟部標檢局上個月成立再生能源憑證中心,標示真正是由再生能源所生產的電力,預計今年第2季就要發出首張再生能源憑證,屆時憑證可以被自由交易,意即除了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其他有需求的企業或個人也能買到憑證。為了能落實綠電能在地發出、在地使用,並有效撮合綠電生產者及需求者,雲林縣因此選擇與預計在雲林地區設置1GW裝置容量的wpd簽合作備忘錄。
雲林縣副縣長丁彥哲指出,雲林外海風場佳、縣內有畜產業可供沼氣或在畜舍上設屋頂型太陽能版,是綠電生產的重要縣市,屆時能在台灣的綠電交易交市扮演一定角色。此外,縣內的台西工業區也將打造成綠能專區,預計將吸引千億投資,且若區內建為太陽能電廠,規模將是亞洲最大,「能讓雲林從農業首都轉型為綠能首都。」
雲林能源公司業務 包括發電、媒合綠電買賣
為了有效整合縣內綠能資源、並媒合縣內綠電生產者及有憑證需求的企業,雲林縣將成立「雲林能源公司」,負責綠能發電、募資、土地整合及綠電交易平台等業務。丁彥哲也說,目前能源公司除了希望與中央、台電合作以解決饋線及其他基礎建設問題,更希望能讓縣民入股,降低地方阻力。
丁彥哲進一步指出,好比目前的台西工業區轉型綠能專區一事,當地地主普遍對於將土地用於再生能源發電一事有共識,但至於詳細的租金等財務規劃,還需要詳細計算。
再生能源憑證上路後,原本台電自創的綠電認購制度是否也將退場?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綠電認購制是鼓勵性質,本來就預計今年底會結束,但業者如果有需求,可以在認購綠電的同時也購買憑證,兩者並不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