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沒有錯,但亂開醫美診所就錯大了!台灣約有800家有進行醫美的診所或醫院,卻只有122家申請認證,25家通過衛福部委託的「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認證,愛美的人要當心了!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與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今(24日)早舉行記者會時表示,2013年1月為改正醫美亂象,衛福部推動美容醫學機構認證,但至今全台800家醫美診所,僅122家主動申請,43家完成申請程序,25家通過「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占全台醫美醫療機構的3%。
此外,在通過認證的25家中,仍有5家施做未經人體試驗的PRP(高濃度血小板血漿)美白針、10家在網站推出違法特惠活動廣告、2家聘僱諮詢師違法提供醫療診斷,若連通過認證的醫美診所都有瑕疵,台灣的醫美品質堪憂。
然而,目前尚無立法規定醫美機構需經過認證合格才可開業,形成品質監管的漏洞。醫策會副研究員陳瑞婷表示,美容醫學單位所屬之醫院或診所必須立案達二年(含)以上才可申請認證,醫策會以25項判斷合格後授予二年效期之認證,但目前沒有立法規定必須經過認證,民眾的醫美品質只能靠自己把關。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表示,地方縣市22個衛生局今年會持續清查醫美機構,若廣告違反醫療法103條,可罰5萬至25萬元;醫師施做未經人體試驗的醫療,最重可吊銷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