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上路近半年,儘管行政院長林全堅稱目前不會修法調整,不過民進黨立委22日帶頭開出第一槍,何欣純等21位綠委共同提案連署修正《勞基法》,原本規定的單月加班工時46小時,改以3個月為1期的工時帳戶計算,允許單月最多加班54小時。
何欣純提出的修正草案,同時也取消原本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工時,以4小時、8小時或12小時為計算單位」,改回歸實際工時核實計算。換句話說,原本《勞基法》第24條規定休息日加班1小時以4小時計,草案中則改回加班1小時就算1小時工時。
至於工商團體提出的「單季工時帳戶」概念,何欣純版則修正《勞基法》第32條,原規定單月加班工時最多46小時,改為若勞資同意,可以3個月為1期合計使用,期間單月不得超過54小時。
此外針對年度特休假應休未休之日數,目前規定雇主應發給工資,何欣純提案也改為可由雇主發給工資,或勞工得請求累計至隔年使用,累計以2年度為期限。
何欣純與多位共同提案連署的綠委,今天上午共同舉行記者會宣布提出草案,何欣純表示,草案可以在立院本會期一讀付委,希望臨時會可以排入委員會議程審查,若立委們有意見也可以再討論,她會要求下個會期排案審查。
對於林全堅稱目前不會修法調整一例一休,共同提案的立委許智傑則舉例,有些產業在一例一休上路後,周末不敢讓員工加班,反而是雇用薪資更低的臨時工,員工想加班也無法,基層有聲音希望調整,他會說服行政院。
除了何欣純以外,綠委蘇治芬今天也以新聞稿表示會提案修正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保留「做一給四」部分,超過4小時以實際工時計算;勞資同意的工時帳戶則以2至6個月為一期,同樣每月不得超過5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