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6)日舉行本會期最後1次院會,親民黨提案,要將《國民體育法》條文修正草案交付朝野協商,因為該修正案會將「中華奧會」字眼改為「國家奧會」,親民黨團認為這樣的做法無端夾雜其他無關修正,讓修法美意遭扭曲。
親民黨黨團表示,更改奧會名稱就是扭曲原本國體法改革單項協會與體壇亂象的原意,如果選手因此失去參與國際大賽的機會,不就是因小失大,並強調若僅針對改革單項協會、加強照顧選手兩面向修法,親民黨團絕對會尊重協商結果,但是現下卻突然提出要將「中華奧會」等字眼改為「國家奧會」,讓這次單純的修法複雜化,所以希望朝野冷靜一個月,仔細評估國內外各方可能影響後再做定奪。
親民黨黨團指出,體育署曾表示此更名不會更動我國奧會的所有權利,如果真如體育署所言,那又是否有更名之必要?若有國家想藉機消滅中華奧會,可聲稱「中華民國自己都修法把中華奧會幹掉了」,若特意去修法,豈非讓原本已經險峻至極的中華奧會徒增風險與困擾。
親民黨黨團表示,如果體育署認為修改我國奧會的名稱文字是有必要、早就該做的事情,為何又遲至5月3日審查時,才「靈光乍現」進行修改?說與奧林匹克憲章規定無違背,但是未來哪天因此造成我國運動選手在國際賽場受打壓甚至無法參賽,要由誰負責?
時代力量黨籍立法委員林昶佐也發稿表示,我國奧會的名稱從來就不是由法律訂死,而是依照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與我國奧會協議,以避免每次更名就要修正國內法,浪費修法資源,強調法條不應硬性規定該名稱,時力早在2016年11月付委的修正案中建議,應改以「我國奧會」等中性名稱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