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我是一個台灣的低薪白領,想聊聊「低薪外籍白領」爭議

2017-06-15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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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若要解決這次的法案爭議,當務之急,便是在本勞基本薪資和勞動保障上做出明確改進,讓《勞基法》及勞動檢查能真正制衡企業。(資料照,甘岱民攝)

政府若要解決這次的法案爭議,當務之急,便是在本勞基本薪資和勞動保障上做出明確改進,讓《勞基法》及勞動檢查能真正制衡企業。(資料照,甘岱民攝)

近日民進黨內兩位立法委員余宛如、林淑芬,為了鬆綁外國人在台實習、就業之限制,在網路上激烈交火,同時激起「保護本國勞工」派和「引外力刺激職場活化」派間唇槍舌戰。對此,筆者認為雙方的論據皆有道理,卻也有不少盲點。作為一位曾赴海外遊歷過的本土低薪白領,自是對現狀感到憤慨,想做出些改變,便在此梳理目前爭點,期能突破爭議的僵局,找出一條可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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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許多反對者認為,《延攬外籍人才專法》的制定,是要降低或撤消對外籍人士在台工作的月薪4萬7971元限制,讓企業能有供應充足的低薪白領可用。這樣的認知顯然過分粗糙。目前的爭點,應是在於草案第19條:「外國專業人才擬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須長期尋職者,得申請尋職停留簽證。」以及第20條:「就讀國外大學校院之外國籍學生或畢業不超過兩年之外國籍畢業生,經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得來我國從事長期停留實習活動。」亦即擔憂外籍求職者恐長期滯台,以及企業恐能以實習之名,以超低薪雇用外籍勞工,藉此減少僱用本國人的機會。

這樣的憂慮,並非毫無道理。外籍勞力及家事移工在台人數,據政府統計資料,在今年4月底已突破64萬人,若再加上行方不明的5萬3000多人,就達到近70萬人;另外更還有3萬1968來自全球的專業工作者未被算進前述的數字。總而言之,外籍人士在台工作的規模,正逐年增長。

20161002-台灣移工聯盟舉行「廢除三年出國一日  反剝皮大遊行」(陳明仁攝)
20161002-台灣移工聯盟舉行「廢除三年出國一日 反剝皮大遊行」(陳明仁攝)

雇主對低價人力固然有所渴求,但因此就把放寬實習時間當成是變相引入低薪勞工,也許是過份誇張。實際上,依台灣雇主苛扣人事成本的程度,任何規定皆有漏洞可鑽,比如坊間就常見有人僱用外籍配偶從事餐飲等服務業,也常見農村雇用逃跑外勞短期幫工。但若只是為了省錢,而去跑申報計畫的繁複手續,只為了僱用停留時間不過一兩年、不見得能聽說讀寫中文、亦不熟悉台灣公司運作眉角的「白領」,似乎頗不合成本效益。

另一方面,反對者也忽略了實習申請者本身的意願。按草案規範,申請者必須要是國外大學在學生或兩年內的畢業生。按筆者經驗,此類受過高等教育、又會搜尋海外實習機會者,多半對其工作或人生已有較詳細思考,或至少能辨別實習公司及工作環境優劣。而海外生活風險和變動皆高,在這樣的壓力下,若是覺得公司條件太差,大概早已拂袖而去,不會跟著雇主浪費時間。

此外,政府素來過分保護本國企業,致使職場環境封,讓慣老闆們不斷坐大。此時若能引進外籍實習者進入本地企業中,筆者認為非但不是傷害本勞,反而可能促成本地勞權的進步。勞動保障及勞權高於台灣的國家,全球所在多有,若是因此讓串聯抗爭、罷工等意識進入台灣職場,要擔心的恐怕應是雇主才對。

至於有人質疑為何需要給求職者長達一年時間的求職簽證,筆者認同余宛如立委的說法。他指出,海外求職需處理的狀況甚多,不見得能在短時間內達成。而就算申請者把該簽證當成旅遊簽使用,其在台生活總需吃喝、消費,依然是由本國人得益。

20170323-立委余宛如質詢。(盧逸峰攝)
余宛如立委指出,就算申請者把該簽證當成旅遊簽使用,其在台生活總需吃喝、消費,依然是由本國人得益。(資料照,盧逸峰攝)

以上是筆者對此草案持正面態度的原因。但對於草案為何會受到強力反對,就不得不回過頭來檢視政府的失職之處。法案會推不動,根本原因還是出在「低薪」。台灣薪資增長的幅度,長久以來受到企業界的壓力,而沒有跟著經濟發展一同成長。未能阻止剝削惡化,還不斷幫資本家掃除障礙,政府難辭其咎,也早已讓基層受雇者失望透頂。於是,此類對社會整體應能產生正面效果的法案,便容易被解讀為是幫企業開後門,遭受的阻力可想而知。

政府若要解決這次的法案爭議,當務之急,便是在本勞基本薪資和勞動保障上做出明確改進,讓《勞基法》及勞動檢查能真正制衡企業;同時,也應將實習行為法制化,確保本/外籍實習生都能領到每小時基本工資,如此,反對聲音相信能減少許多。當然,民進黨團也可以選擇在立法院強渡關山,只是能否在2020保住政權,就是未知數了。

*作者為公共行政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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