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的碩士論文因為明顯剽竊,鬧得沸沸揚揚。國立中山大學7月24日指出,審定委員會「一致發現被檢舉人之碩士論文內容文字,與童振源教授之專文及雷政儒的碩士論文,高度相似」,這件學術醜聞多少已蓋棺論定。
死馬不能當活馬醫,中山大學除了依法撤銷李眉蓁的論文與學位外,別無選擇。鐵證如山,中山大學不可能不動如山。倒是李眉蓁的指導教授林德昌卻還沉得住氣,到7月25日都不吭一聲,大有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的鎮靜。
其實,林德昌根本沒有任何正當性出面為李眉蓁辯解,他本人都自身難保了。木已成舟,李眉蓁的論文是一把雙面刃,林德昌再怎麼拿,都會傷到自己。一個合理的推論是,有林德昌這樣的教授,就有李眉蓁這樣的學生,反之亦然。
李眉蓁的學術倫理醜聞,不會只是她個人惹出來的麻煩,林德昌更難辭其咎。他只要盡到指導教授的最起碼職責(也許柯P的SOP應有點啓發),她再如何糟蹋學術尊嚴,玩弄三位教授的知識與常識,整件事不會如此難看與難堪,白紙黑字,千古留名,笑罵由人。
如果李眉蓁是資深媒體人黄創夏7月22日所說的「影印機」,林德昌大概就是「總開關」了。沒電,任何影印機的功能再多、再厲害,也會一籌莫展。林德昌守得住關卡,李眉蓁又如何能過關斬將,一路面不改色。
李眉蓁論文封面之後的第一頁是「審定書」,明顯記載李眉蓁的論文,經「本委員會審查並舉行口試,符合碩士學位論文標準」。這是一份正式的公文書,林德昌在三個地方簽名:考試委員、指導教授與系主任/所長。也就是說,從個人,到團體,再到機構,他以三個身份的權威為李眉蓁背書到底。
不談剽竊,李眉蓁的論文怎麽看,都難以「符合碩士學位論文標準」。中山大學表示,「本案仍將送校外專業領域公正學者審定」。論文的存在是客觀事實,我們不妨先做個文本分析,抽絲剝繭,看看林德昌是如何指導李眉蓁。
依據《鏡周刊》7月22日提供的網路影印版,任何人只要細讀李眉蓁的論文,就不難發現林德昌根本不曾讀過,頂多是翻個幾頁,大致過目一下,就算是指導了。 不管如何,他的學術尊嚴、知識技藝與批判能力未免輕率到極點,作為學者,簡直墮落到無以復加。
以下幾點,都可以佐證林德昌不曾認真指導李眉蓁的論文,其實兩位口試委員(趙甦成、朱景鵬)也沒嚴格讀過論文,審查或口試只不過是在形式上過個場,幫林德昌演一場慘不忍睹的戱。
論文本文的第一頁第一行的第三個字,則,是第一個線索,表示前面還有一句或一段對比的文字。除非林德昌沒讀過論文原稿,或者中文與邏輯實在差到難以想像,不然他怎麼可能看不出文法上不通的問題?
就算不以一個單字論是非,林德昌只要繼續認真讀下去,第一頁的第三段和第二頁的第二段,除了後者莫名其妙多出來的幾個字——「臺商是兩岸經貿關係的主要行」,根本是重複的段落。這13個字,加上兩段相同的文字,無疑亮起雙紅燈,林德昌竟然就看著李眉蓁呼嘯而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