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針對「假農民」申請農保一案糾正農委會與內政部,2日發表調查報告,指出相關單位修正法規並加強清查後,有近6萬人不符合資格遭退保,估計可省下91億元。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民國99年、101年、102年分別對農委會與內政部提出糾正,要求檢討農保常年虧損、老農津貼申請問題。經部會採取改善措施後,農保新增的加保人數從101年近5萬人,降至102年之23,849人,大幅減少51.7%。
截至目前,經清查後有近6萬人不符資格遭退農保,估計可節省約91億元喪葬津貼支出。監察院表示,透過法令規範、加強資格審查及平時清查等措施,確實能有效杜絕「假農民」參加農保之問題。
但監察院也指出,對於從事農業工作的認定標準以及申請農保的資格規定並不清楚,申請人是否符合「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90天以上」及「無農業以外專任職業」之資格條件,是由申請人自行切結,並無相關審查機制,且農委會所定之現地勘查項目也無法證明,難以落實認定原則。
《農保條例》第6條第1項明定應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得參加農保,但農委會及內政部卻未研訂相關審查機制及認定基準來排除此類受保人。另外,針對將農業做為副業,卻有其他專任職業(如醫生、律師)者應要求加入該職業屬性的保險,但目前法規中沒有認定基準,恐成為申請漏洞,應檢討改善。
監察院也認為,目前「農保地」的廣告氾濫,內容多強調參加農保好處,導致「假農民」充斥,有失公平正義,更造成政府沈重財政負擔。建議法務部研議處理其中是否涉有犯罪情事,農委會則應掌握農保地廣告所銷售之農地,研議將持有該農地之農保被保險人納入平時清查的優先名單,杜絕「假農民」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