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性侵事件因時任社科院長、心理系教授夏林清的處理方式而鬧的沸沸揚揚,事件主角之一王姓學生因涉嫌性侵學姐遭校方退學,但王男提出申覆,獎懲委員會第2次仍以退學處份,王姓學生認為校方對他做出第2次退學處分,卻沒有依規定重組調查小組,程序顯然違法,提起行政訴訟。
檢方表示,前年6月王男參加學長姐的畢業聚會,眾人狂歡到凌晨,王男趁學姐酒醉之際假裝要送她回宿舍,結果竟在走廊上大摸其胸,並再到走廊上性侵學姐,新北地院於今年初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王男3年6個月徒刑,同時引爆的社科院長夏林清處置不當風波,夏遭停職,涉案王男也遭校方退學。
校方獎懲委員會當時依性平會調查結果對王男做出退學處分,王提出申覆,因此再一次將全案交付性平會調查,最後獎懲委員會根據新的調查結果,對王作出第2次退學處分。
校方律師表示,第1次的退學處分在王男申覆通過後就已經廢止,校方重新做出第2次退學處分並無不當。但王男認為,校方在第2次調查時,未依規定重新組成調查小組,據此主張處分違法。
因雙方各執一詞,法官諭知兩方各自提出相關證據,全案訂9日上午10時進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