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1/3孩子過動、焦慮、想自殺…有精神疾病時怎麼辦?藥物治療前,先檢視這件事

2017-10-11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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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中,衛生福利部公布了台灣第一個對於全國孩子心理健康的抽樣調查(註一),這個研究總共採樣了一萬多名孩子,包含三年級、五年級、和七年級;調查結果顯示,有將近三分之一的孩童符合一些心理疾病的陽性診斷,其中,最普遍的精神疾病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其他還包括畏懼症、焦慮症、對立反抗症…等等,不僅如此,研究還發現約有百分之三的孩子有自殺念頭。新聞報導上寫著,如果孩子出現精神狀況卻不及早處理,「對未來人生造成更大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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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句話,應該會讓許多家長充滿焦慮─家長們該如何「處理」?是不是要趕快帶孩子去看醫生和吃藥?

處理精神疾病唯一的方式只有吃藥?(圖/kanonn@flickr)
處理精神疾病唯一的方式只有吃藥?(圖/kanonn@flickr

社會上有許多人會以為吃藥是處理精神疾病的唯一方式,美國精神科醫師貝塞爾‧范德寇(Bessel van der Kolk)在他的書《心靈的傷,身體會記住》提到了他對用藥的擔憂,他寫著:「許多精神科醫生在類似生產線的辦公室工作,花十五分鐘看幾乎不認識的病患,然後給病患藥丸去減緩痛苦、焦慮或憂鬱。」他在書中還提到,「為了治療這一切,我們不斷增加藥物用量,卻沒有處理真正的問題。」

所以,當研究顯示「有三分之一的孩子有精神疾病」,我們真正要處理的問題是什麼?

精神疾病,誰說了算?

不論在台灣還是美國,精神疾病的診斷是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5,目前為第五版)裡面的診斷標準。譬如,如果個案出現的行為徵狀符合這本手冊中對於憂鬱症的症狀標準,那麼,治療師就可以正式診斷這位個案有憂鬱症。

當民眾看到報導的標題寫著「三分之一的孩子有精神疾病」可能會很緊張,以為這些孩子都得到精神科醫師的正式診斷。但是,這個研究是讓孩子、父母、與老師接受研究人員的訪談與填寫問卷,從測驗中看孩子得到的分數是否傾向某些精神疾病的行為症狀,並不算是「正式的診斷」。

譬如,在訪談過程中會談人員詢問孩子(註二):「你曾經有任何行為或學習的問題嗎?」「你有不專心或衝動控制、過動的問題嗎?」「你有與他人溝通或社交互動的困難嗎?」「你是否曾經感到悲傷、情緒低落、憂鬱、或是易怒?」「你是否曾經發脾氣、大吼大叫、行動表現出你的怒氣?」「你是否經常擔憂許多生活的事物?」…等等,藉由訪談與問卷,孩子可能出現符合某些精神疾病的行為症狀,所以報導中稱為「陽性診斷」,就是指孩子出現一些行為症狀,但是需要仔細的專業評估才能確定是否符合診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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