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前年底批評建國百年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2晚燒掉2.3億元,撰文以「人渣公務員」、「狗屎豬糞」批評時任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盛治仁憤而提告,一審宣判馮光遠依2個公然侮辱罪合併判拘役30天。馮上訴後,高等法院今(12)日認定「狗屎豬糞」是戲謔式評論,改判馮無罪,但是罵盛治仁為「人渣公務員」部分,高院則認定仍觸犯公然侮辱罪,判拘役20天定讞。
馮光遠前年12月18日與去年2月7日,先後在個人部落格發表文章,批評《夢想家》太燒錢,其中內容寫到「你盛治仁是怎麼回事?...還是你有名譽,可是基本上都是狗屎豬糞名譽,所以妨礙一下也無妨」;接著隔年2月又撰文寫道「盛治仁這不知所云的人渣公務員」,以「狗屎豬糞」、「人渣公務員」等語嘲諷盛治仁。
對於高院的判決結果,馮光遠表示不會繳易科罰金,一定會去坐牢,「因為這是捍衛民主的方式」,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得知判決結果後,今天在臉書上發文力挺馮光遠,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並認為「實在是有點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