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一條龍影響台灣旅遊品質形象,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7)日聽取交通部觀光局報告後裁示,2個月內修改「大陸人士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建立優質團先收費後服務的機制,參加優質團的團客可優先取得入台證來台觀光。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說,這部份大陸原則同意,預計2個月後可以實施。
江宜樺上午主持政務會談,聽取觀光局報告「大陸觀光團零團費、一條龍現象處理情形」。江揆會中指示交通部研議大陸組團社與領隊人員管理措施、控管合格接待社數目、建立優質團先收費後服務機制、加強發展自由行、稽查港資旅行社的違規行為,以及加強稽查購物店查稅。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在會後記者會中說,為導正陸客一條龍亂象,江揆指示交通部儘速修改「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針對大陸組團社和領隊訂定管理措施,並建立優質團先收費後服務機制;此外,財政部須加強購物店查稅,觀光局加強自由行團客化及港資旅行社違規行為的稽查和處罰。
孫立群說,交通部未來將邀集金管會、移民署、旅行公會等單位研議「優質團先收費後服務」機制,明定大陸旅行業者申請優質團須給付會款證明來保障旅行業者的權益。張錫聰說,台灣目前每天有5000位名額供大陸觀光團來台灣旅遊,先付費的優質團,可優先來台灣觀光。
孫立群說,為解決港資一條龍的問題,江揆指示經濟部偕同交通部、公平交易委員會以及財政部研議,從源頭加強購物店的管理。此外,交通部應和經濟部密切合作,針對一條龍現象從旅行社、觀光巴士、購物店到住宿等資金來源,全面清查是否為陸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