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脫軌事故過去不到兩年半,台鐵太魯閣號再度發生重大事故,死傷人數堪謂歷年最巨,不必懷疑交通部長林佳龍請辭的決心,不論就政治責任,或誠如他自己的表白:「我面對的是良心與社會。」即使這起因「人禍」(對工程安全漫不經心)造成的意外,實非交通部長所能預料,但僅就台鐵局長三個月懸缺未補,做為交通部長,林佳龍既不能「向上究責」,又懸缺台鐵直屬主管缺長達三個月,讓他失去「向下究責」的依憑,林佳龍就沒有留任的理由。
就林佳龍個人而言,留任多一天,對他的折磨就多一分,舉例而言,四月七日立法院要召開的專案報告,林佳龍該如何解釋台鐵局長懸缺三個月的原因?是派系爭搶太多人擺不平?還是台鐵太難整頓無人敢擔綱?對府院而言,准辭林佳龍是不得不然的選擇,然而,太晚准辭,民意駡火很難不向上延燒,屆時要解釋局長人事案的,就不只是交通部長,而是蘇揆;但太早准辭,偌大一個交通部,上面的部長由次長代理,下面的(台鐵)局長也由次長代理,這還是一個資源最豐沛的部會所應為嗎?
太魯閣號事故太過重大、太過匪夷所思,遠非民進黨蔡政府熟悉的「網軍」可以操作風向,即使網軍出征檢討意見、網軍或綠營同僚火力圍護林佳龍,都達不到效果,理由很簡單,台鐵固然沈痾久遠積重難返,但「督管」台鐵,就是交通部的責任,包括台鐵相關工程的安全維持計畫的落實,承包商毫無疑問必須負起責任,但為什麼一個「前科累累」的承包商可以一而再再而三承攬這麼多工程?交通部或台鐵當然要給一個說法,「黨證」或「曾有黨證」、「黨員」或「曾為黨代表」都不該是競標工程的必要條件,競標公共工程的唯一標準就是是否為有能力的合格廠商,其他免談,這次出事的義祥,顯然並不符合這個條件,那麼誰讓他得標?能不追究嗎?
蔡英文總統弔慰死難者,被家屬嗆聲,「每次都說聽到,却都沒改進。」為此,網軍又發文帶風向,強調蔡英文管不到台鐵一丁點,結論是台鐵就是一個爛到底的「黨國結構」,那麼民進黨應該先檢討台鐵工程包商是否也是「(民進)黨國結構」下的產物?
持平而論,國家元首重責在兩岸國防外交,即使承受全民意志不能不關心國家大小事,的確也不可事事皆管,但蔡英文不能抱怨,誰讓她在二年多前普悠瑪出事的時候公開宣示,「安全是鐵路運輸最根本的要求,面對台鐵累積多年的問題,政府將以改革來重建社會的信心,對於改革的目標,她只接受一個結果,就是改到好為止。」那麼她就不能迴避面對太魯閣號事故,她對台鐵的「改革結果」能接受嗎?如果不能,她就不能追究台鐵改革未竟其功的根本原因,是人的因素?還是制度或結構因素?但不論哪個答案,換人、改制度或調結構,民眾也只能接受一個結果:台鐵運輸必須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