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蔡英文博士門,需要「一個」或是「十六個」證據?

2021-04-12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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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真正可以解開博士門,應該與「一個證據」或是「十六個證據」無關。(民進黨中央提供)

作者認為真正可以解開博士門,應該與「一個證據」或是「十六個證據」無關。(民進黨中央提供)

壹, 蔡英文十六個證據獲得主流媒體滿堂彩:

這幾天有關蔡英文假博士案佔了大部分媒體版面,其一,2021/03/30剛判決下來,蔡英文提告彭文正等三位教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偉調查採信蔡英文證明其有博士學位,提出包括倫敦政經學院於2015年間補發博士學位證書、補發證明、博士論文外觀照及節錄、博士班學生記錄表、論文第一部摘要初稿等等之16個事證,結案並同時起訴被告之一彭文正加重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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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同樣在台北地檢署去年五月彭文正自訴案,彭文正告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加重誹謗罪案,在開庭時張惇涵表示:「他自己看過蔡英文1984年畢業證書影本,該影本亦可輕易查詢」,不過,張的回答引起該案法官卓育璇反問:「難道僅憑影本就要相信你嗎?」、「提出正本很困難嗎」? 惟彭文正並未因該案法官認為正本很重要因而勝訴,反而因另案蔡英文提了十六個證據,而被起訴加重誹謗罪,而且結案當天主流媒體報導,不管是平面或是電視新聞没有例外,標題一律表示:「蔡英文提十六個證據打臉彭文正」,很顯然十六個證據,完勝一個證據。

貳, 關鍵密碼:蔡英文副教授,政治大學是新聘或是升等?

2019/11/28立法院國民黨立法委員陳學聖,蔡英文假博士案公聽會,陳學聖邀請教育部,法務部,國家圖書館,政治大學, 學者專家十餘名,全程對外公開直播,大有馬上可以查出水落石出之勢,但是還是遭民進黨人士質疑,這是否在立法院國會殿堂公開私設刑堂?

因為這場公聽會陳學聖㑹前即出示二份文件,一份是陳學聖國會辦公室108年7月17日字第108071701號函,請求教育部提供提供蔡英文女士於政治大學及東英大學任教期間之升等論文及相關文件;另一份是,教育部108年7月19日教高(五)字第1080105740號回函,附註將蔡英文升等論文及相關文件列為要等30年才能解密國家級絶對機密文件。

相信大部份公務員從來未看過如此不尋常的附註,註明:保密期限138年12月31日解密,因為這個國家級絕對機密,把公聽會所有的關鍵證物全部蓋牌,而使得當天公聽會雙方各自闡述,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死無證物? 

惟陳學聖特別質疑政大副校長王文杰有關蔡英文副教授「新聘」或是「升等」的二點發言,這個關鍵質疑是否正確? 應該是本文探討的重點,王副校長發言內容:

1)蔡英文是於1984/8/1/直接以政大副教授聘任,沒有所謂「升等」的情形。

2)蔡英文在當時是先聘後審,後來1985/10/28審查通過後,教育部於1986/1/15函覆檢送蔡英文的副教授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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