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丁怡銘!哏圖他做,牛肉麵他吃,發票他開,連疫苗他都先打!就在基層醫療院所頻傳「特權搶打疫苗」爭議之際,行政院政務顧問丁怡銘被爆「特權先打」,讓民進黨擺足陣勢,裝滿子彈,以「好心肝搶打事件」瞄準台北市長柯文哲發動的「全面總攻」,立刻有了一個對照組。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和中央防疫指揮官陳時中立刻為丁怡銘開脫,強調他是屬於第二類「維持防疫能量」的中央與地方政府官員,經常與行政院長蘇貞昌開防疫會議,符合資格。
大疫之年,人命的價值是有排序的
行政院愈澄清愈悲催,特別在這個大疫之年,原來人命的價值是有排序的,而且,這個排序是由政府「隨時滾動修正」。舉例而言,前兩天的公費疫苗施打順位,連金管會官員都在「第二類」施打順位,輿論譁然,譁然也沒用,不要說中央部會,地方政府不乏將局處列入第二類,至於他們的工作是否屬於「處於人與人的連結高風險」,並無具體標準;蘇貞昌在國會備詢,面對立委追問第七、八類「維持社會運作必要人員」與「維持國家安全正常運作必要人員」,支吾其詞語焉不詳,陳時中差點動氣說,要由相關部會盤點後上報再匡列。
簡單講,只要部會夠力爭取,相關人員就有機會列入「必要人員」,比方說,教育部成功爭取到高中職以下學校教職員工與校內工作人員,與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納入,交通部跟進立刻爭取運輸與倉儲業,畢竟學校都在停課中,運輸倉儲配送從業員的風險當然更高,那就不能不問,每天應付兩位數死亡數的司法相驗相關人員,風險不高嗎?尤其發生多起死後確診案例,指揮中心要不要為這群為生命最後於人間畫押的檢察官納入呢?
對比這些人,丁怡銘的風險排序真的有必要這麼高嗎?更無言的是,舊版還把依年齡與風險分別列為九、十、十一類,到了第九版的滾動修正,六十五到七十四歲長者、十九到六十四歲易導致重大傷病或罕病者、五十到六十四歲成人,全部「取消」,這一取消就是將近一千六百萬人,佔總人口數近一半,只留下七十五歲長者(約一百四十四萬);很不幸,我正落在最大多數、被取消的第十一順位,意思是眼睛看得到的二百萬劑國際疫苗沒份了,最大可能是輪到不經三期就緊急授權的「國產疫苗」,被迫當白老鼠,或「遙望」說法是還會陸續來但供貨無期的國際疫苗,等待下一次「滾動修正」。對絕大多數民眾而言,還有疫苗的選擇權嗎?(我們)這群人,不敢托大說吃過的塩比丁怡銘吃過的飯多,但繳過的稅和健保費,估計是要比丁怡銘多,兩相對比,民眾觀感如何不言可喻,丁怡銘開過的發票可以重開,他打過的疫苗可吐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