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高鐵?葉匡時:大難題 政府賠付數千億

2015-01-12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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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交通部長葉匡時接受訪問時表示,政府接管的成本高、問題大且複雜,雖然不畏懼接管,但不會是一個好選擇。(楊子磊攝)

前交通部長葉匡時接受訪問時表示,政府接管的成本高、問題大且複雜,雖然不畏懼接管,但不會是一個好選擇。(楊子磊攝)

高鐵財改案破局,在幾天前的國民黨黨團大會上立委甚至高喊「破產就破產」,立委不分藍綠都提出「為什麼高鐵不能破產由政府接管」的疑問。前交通部長葉匡時表示,政府接管的代價至少4000億,高則達7000億。如果後續再交由民間經營呢?葉匡時說,屆時「該由誰來接續營運?給予的條件如何?是否涉及圖利財團?」的問題將再一次被拿出來討論,一切又回到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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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的三方契約,假若高鐵公司還不出特別股股本,將造成重大違約,交通部應強制接管營運,而對於高鐵破產後的接管問題,葉匡時則坦言相當棘手。他說,當重大違約後,仍有80天的改善期,若高鐵公司無法在這段時間內提出改善方案,則由政府接管。一旦走進接管,就是一條「不歸路」了。

當政府啟動接管後,須經過清算及資產評估鑑定後,政府才能準備收買,而收買也是一個過程,須要一一清點車站的財產及設備,可能須要6至8個月,收買完畢之後資產就移轉過來變成政府的,那時候高鐵特許公司就正式結束了,可以拿這筆錢去處理負債。

而收買高鐵政府到底要付出多少代價呢?葉匡時說,如果鑑價是4000億,政府等於要承擔拿4000億給高鐵公司,高鐵公司就要拿這4000億去還債,第一順位為銀行團的聯貸,如果還有多的則要去還政府回饋金,最後才輪到特別股及普通股。

至於政府真正需要的花費,雖然政府至少要掏出超過4000億元作接管,但其中3083億元的銀行貸款較簡單,依照契約規定,合約終止日就是政府開始承擔銀行債務的開始;葉匡時說,政府等於由債務擔保人變成債務人。其它千億元,葉匡時說可以用高鐵基金去跟銀行團談貸款。

但問題是還有另外3000億的「潛在費用」,這3000億來自於高鐵公司就「法定優待票價短收差額」、「國內外經濟重大變動」及「921大地震」3件不可抗力除外案情事的求償,目前還不能確定判決結果,僅能以最高3000億元來估算。葉匡時說,高鐵公司應該不會全贏,但也不會全輸,台灣的法院可能會判賠1000或1500億,這也是政府的潛在成本。

不過葉匡時也說,破產之後普通股跟特別股都沒了,普通股沒了就算了,外界可以說「你投資嘛!損失就要認賠」,但特別股裡面的問題就多了,特別股很多是泛公股「被迫投資」,是非志願性的「不樂之投資嘛!」泛公股擁有大概260到270億左右的金額 像航發會有45億 結果她一毛都沒有 對航發會的傷害是非常大的。當初航發會是用華航股票去質押借錢,中技社也是質押中鼎的股票,特別股全賠光就造成政府對華航的控制力下降,這就可能會引發其它問題,也可能出現大家不樂見的結果。更何況普通股中的眾多小股東恐亦難接受破產歸零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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