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救濟大門」形同虛設!監委痛批:法務部只是應付社會聲浪而已

2018-04-08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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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質疑「有罪判決確定審查會」形同虛設,也希望法務部長邱太三能公開說明清楚再行審查的申請要件。(資料照,顏麟宇攝)

監委質疑「有罪判決確定審查會」形同虛設,也希望法務部長邱太三能公開說明清楚再行審查的申請要件。(資料照,顏麟宇攝)

為避免再有冤案發生,法務部去年成立「有罪判決確定審查會」,針對已經再審或非常上訴遭法院駁回的案件再行審查。不過,審查會受理的陳情件數,現在不只被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砲轟全是「灌水造假」,就連監委王美玉也痛批法務部「只是應付社會聲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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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判決確定審查會」去年6月在監察院建議下成立,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擔任召集人。

而曾聲請再審或提起非常上訴經法院駁回的案件,可透過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各地區律師公會、保障司法及人權的團體及組織向台高檢提出意見書。台高檢收案後,將由檢察長判定有無審查必要,並召開審查會,就案情詳細分析討論。

審查會受理8案件 黃國昌: 其中2件早判無罪,5件遭駁回

據法務部書面資料,「有罪判決確定審查會」至今共受理8起案件。但黃國昌上個月質疑,8件陳情案,其中監察院提出的3件有2件早就判決無罪,另5件人民送來的因不符申請資格也被駁回。

劉正富案遭駁回 王美玉:理由是監院非司法及人權團體

而就連最後1件、由監院提出的劉正富案,監委王美玉透露,日前也遭該審查會駁回,理由竟是監院不符「保障司法及人權的團體及組織」,因此無法受理。

王美玉質疑,針對劉正富案,檢察總長已為此提2次非常上訴,現在卻被審查會駁回,「難道檢察總長位階比台高檢察長還低嗎?」

王美玉表示,對於該審查會的形成、申請要件及程序,希望法務部長邱太三能公開說明清楚,「如果人民不能提,監委也不能提,那誰還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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