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5日首次舉行都市發展委員會議,都委會主委由副市長林欽榮擔任,會中通過5項保護區處理原則,作為北市各個行政區未來通盤檢討時的參考。
而近期頗受矚目的慈濟內湖開發案,其基地位於地質敏感區域,處於順向坡、斷層帶附近,一旦開發將影響山腳下的水土保持,且此處也屬於谷地集水區,若發生豪雨有淹水之虞,與保護區處理原則有所衝突,因此慈濟要取得開發許可有相當大的難度。對於慈濟內湖開發案,《風傳媒》特別製做卡片新聞,帶你了解慈濟內湖園區的爭議。
以下為會中通過5項保護區的處理原則:第1項為保護區如須變更為非保護區者,以不影響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生態保育、天然及文化資源維護,並以鄰接非保護區邊界地區為原則。第2項是政府在保護區內為施作必要之公共設施,得檢討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如有急迫性需要時,得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辦理迅行變更。
第3項則是保護區內鄰接非保護區之既有合法建物或聚落,未來以整建維護不超過既有強度之方式進行管理。而坡度平緩(坡度<30%)且無歷史山崩、無外圍邊坡崩塌及土石流影響之情形下,得檢討或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如經檢討解編或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其變更後之建築強度不得高於毗鄰住宅區,且不得申請容積獎勵及容積轉移,並應提具完整之回饋計畫及開發計畫(含極端氣候調適、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交通影響計畫、景觀計畫、整地排水計畫等),並須經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委員會審議通過為準。
第4項則是以上保護區變更為非保護區,該基地及毗鄰地區50公尺範圍內須確認無開發風險,且不得位於環境敏感地區及中高、高山崩潛感區,並須經台北市府相關單位檢核確認。最後第5點則是緊鄰保護區或位處保護區範圍已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但久未開闢者,包含道路、機關用地等,如無開闢之必要者,得考量將其變更為保護區。
此原則之外,還有附帶建議,即建議後續在考量保護區以不影響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生態保育、天然及文化資源維護原則下,套疊不同等級之環境敏感地,並據以檢討台北市土管自治條例保護區容許使用項目之適宜性。
都委會5日所做出5項保護區處理原則,第1條指出變更保護區必須以不影響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生態保育、天然及文化資源維護為前提,且第4條也說明變更為非保護區的基地不得位於環境敏感地區。因此近期受到矚目的慈濟內湖開發案,根據醫師潘建志所整理的17張政府官方地理資訊圖,基地位於地質敏感區域,處於順向坡、斷層帶附近,一旦開發將影響山腳下的水土保持,且此處也屬於谷地集水區,若發生豪雨有淹水之虞,與保護區處理原則有所衝突,因此慈濟要取得開發許可有相當大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