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內普遍低薪,民進黨立委李應元、尤美女及趙天麟今(17)日舉辦「實現分配正義,真心為勞工加薪」公聽會,邀集勞動部、經濟部、財政部、人事行政總處及中小企業和勞方代表,共同討論加薪議題,會上李應元及趙天麟都認為加薪四法無法真正改善台灣的低薪狀況,還是應從基本工資調起,李應元認為理想狀況應調至27000元,否則最少也應調至22000元。
李應元於會議一開始便先簡述台灣的薪資倒退狀況,他指出薪資成長遠低於經濟成長,且員工報酬遠遠趕不上企業盈餘增加的問題。好比從2008年至2012年,營業盈餘佔GDP比重由32.5%提升至33%,然而受雇人員報酬佔GDP比重卻從47.1%降至46.2%,可見勞工並未享受到GDP的成長果實。
日前立法院積極加薪四法,並考慮先由公務人員調薪以帶動民間調薪,引起各界討論。加薪四法為4項法條修正案,包括明訂公司應分發多少盈餘給員工的《公司法》第235條;廠商為員工加薪130%可抵減當年營所稅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工廠盈餘應以加薪、獎金等方式提撥給員工的《工廠法》第40條,及對於不發放盈餘給員工的公司懲處的《勞基法》第29條,其中以減稅鼓勵加薪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法最具爭議,在公聽會上引起廣泛討論。
儘管經濟部及財政部都表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可以幫助企業增僱員工並實質提高薪資、帶動消費需求,但與會者顯然有不同看法。本身是會計師的北醫教授張國城便認為,作帳時調整成加薪的樣子來避稅非常容易,可能變成「假加薪真減稅」;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及趙天麟則都認為,加薪的關鍵並非降稅鼓勵,而是應從最根本的提升基本工資做起。
至於基本工資應該調到多高呢? 趙天麟以貧窮線的10869元為標準,乘以台灣目前的扶養比2.2,得出最低工資應為23911元;李應元則由收入最低的20%的家庭消費平均年支出331391元為基準,除以12個月,得到合於勞工最低實際生活需求的基本工資金額應為27616元。因此李應元不斷呼籲,最低工資的最低標準應為22k,中階標準為23k,最理想的標準則應為27k。
對於立委及勞方、學者的批評及呼籲,與會的財政部次長吳當傑表示,若採取獎勵加薪降稅,國家造成的稅損為4千6百萬元左右;勞動部次長陳益民則回應,會將會上意見帶回工作會議,做為下次召開基本工資審議會的參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