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騷擾受害者僅3%?勞動部民調背後沉默黑數:很多少女也不知自己被強暴…

2018-07-0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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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少女不知道自己被性侵,「可能覺得很討厭,但不知道那就是『強暴』」。圖為示意圖。(資料照,陳明仁攝)

很多少女不知道自己被性侵,「可能覺得很討厭,但不知道那就是『強暴』」。圖為示意圖。(資料照,陳明仁攝)

勞動部調查顯示僅3%民眾碰過職場性騷擾,你信嗎?據衛福部定義,所謂「性騷擾」不只毛手毛腳,也包括言語騷擾(例如開黃腔、嘲諷身材)、跟蹤尾隨瘋狂追求等,人人幾乎每天都可能遇上性騷擾,然而2017年衛福部的性侵與性騷擾通報案件量是1萬多件與600多件的懸殊差距,勞動部抽樣電話民調更只有3%受訪者表示有碰過職場性騷擾──這能代表職場性騷擾受害者只是「少數」嗎?還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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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性侵受害者 很多「不知道自己被性侵」

「知識就是權利,如果你不知道,你根本不知道原來你有這權利。」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表示,過去服務過的少女性侵受害者,也有很多「不知道自己被性侵」的狀況,「她可能覺得很討厭,但她不知道那就是『強暴』」,而性騷擾也有類似困境,例如言語性騷擾就很容易被忽略

2018年4月21日,台灣#MeToo大游行,勵馨副執行長王玥好(謝孟穎攝)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表示,過去服務過的少女性侵受害者,也有很多「不知道自己被性侵」的狀況。(資料照,謝孟穎攝)

不知道自己被性騷擾、知道了也高達8成選擇隱忍,是性騷擾受害者「被隱形」的困境,而從勞動部調查中反應曾被性騷擾者的樣貌來看,或許也能一窺這「3%」之外的巨大黑數成因。

「妳哪個部位最敏感」雇主未積極處理 可裁罰10–50萬元

怎樣算是「性騷擾」?據《性騷擾防治法》定義可分為兩大類:(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二)展示或播送圖文影音等訊息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等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而衛福部的「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概況」,更具體列出7種行為樣態:

(一)羞辱、貶抑、敵意或騷擾的言詞或態度;(二)跟蹤、尾隨、不受歡迎追求;(三)毛手毛腳、掀裙子;(四)偷窺、偷拍;(五)展示或傳閱色情圖片或騷擾文字;(六)曝露隱私處;(七)趁機親吻、擁抱或觸摸胸、臀或其他身體隱私部位。

日常生活裡隨時可能發生性騷擾,例如2016年遠雄流通事業公司發生女同事被瘋狂追求示愛、跟蹤回家,新北市勞工局即認定為職場性騷擾,而遠雄因為未積極處置員工投訴,遭勞工局開罰20萬元;又例,今(2018)年4月網友爆料赴某科技大廠面試時被主管量胸圍、問「妳哪個部位最敏感」、「摸哪裡會濕」,北市勞動局也表示若該企業未盡防治義務、知悉情況卻未做好補救措施,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可裁罰新台幣10–50萬元。

20180430-婦女救援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及勵馨基金會反跟蹤騷擾法記者會。(甘岱民攝)
2016年遠雄流通事業公司發生女同事被瘋狂追求示愛、跟蹤回家。圖為婦女團體推動《反跟蹤騷擾法》。(資料照,甘岱民攝)

同事性騷擾年僅29件?菜鳥女警「怕學長不教」隱忍多年成黑數

然而,據衛福部的性騷擾通報案件量、勞動部歷年抽樣約4000位民眾的電話調查來看,跟性侵害相比,性騷擾成了一個幾乎被「隱形」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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