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程宇去(2017)年3月在台北市南港區萬象大樓地下室性侵並殺害陳姓女模特兒,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起訴,求處死刑。士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凶嫌程宇乃因被害人尖叫才臨時起意殺人,手段尚非特別殘暴,未達罪無可逭地步,故依強制性交而殺人等罪,判處程男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合議庭指出,程宇使陳女致命的方式是阻斷呼吸使其窒息而亡,手段尚非特別殘暴,雖殺害陳女,但目的僅在防止犯行敗露,且事屬突發,應非原來犯罪計劃的一環,故以不量處死刑為原則。
合議庭還提到,即使沒有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限縮,僅就《刑法》對強制性交殺人所定的死刑或無期徒刑考量,仍應處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死者陳女為程宇女友梁思惠的好友,程宇透過梁認識陳女後,以梁的臉書誘騙她出來外拍,兩人於去年3月1日碰面後,程宇掐昏她並性侵得逞,因擔心犯行曝光,當場勒斃陳女滅口。
程宇犯案後,使用陳女手機與梁女聊天,向陳女的親友報平安,製造陳女仍活著的假象,並與梁南下台中住宿。陳女家人當晚起疑聯繫梁質問,程宇隨即將手機丟棄於飯店,直到飯店員工發現報案,全案才曝光。
檢方認為,程宇難有教化可能,出監後有再犯可能,且犯後嫁禍他人,不知悔悟,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嫌起訴,求處死刑。辯護律師黃致豪曾向法院聲請委由台大心理系教授趙儀珊進行精神鑑定,欲知程宇的再犯、回歸社會可能性,合議庭原裁定由台大、榮總進行精神鑑定,但被以無法鑑定該項目、鑑定時間無法配合而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