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25)日召開「增加金融機構整併誘因政策方向」公聽會,由於本公聽會係依據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宣示民營金融機構整併政策,民營業者對於「非合意併購」門檻高度關注,根據金管會今天公布的4項門檻,國內11家民營金控與38家銀行,過去三年其經營能力,即股權報酬率(ROE)、資本報酬率(ROA)達同業前2/3水準者,包括國泰、富邦、中信、玉山、元大與台新,其中,台新金因為投資彰銀,導致金控「雙槓桿比率」偏高,現階段申請非合意併購困難度較大,其餘業者都已取得「三次金改」的入場券。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今天在公聽會後轉述結論,莊表示,金融機構非合意併購,除了要符合轉投資條件等規定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資本計提彈性處理方案所計算取得控制性持股後之資本適足率及金控雙槓桿率,必須符合法定標準。
二・近三年ROE與ROA,須為同業前2/3水準。
三・須於三個以上國家或地區設有營業據點(不含辦事處)。
四・企業社會責任部分,前一年度公司治理評鑑屬前35%。
據了解,今天公聽會出席的金融業主管,包括台灣金總經理詹庭禎、台企銀董事長黃博怡、永豐金董事長翁文祺、玉山金總經理黃男州、以及元大銀行董事長范志強。
永豐金因三寶案評鑑下跌,短期內無法申請
其中,永豐金因為去年「三寶案」導致公司治理評鑑成績落入倒數5%,短期內無法申請「非合意併購」,台灣金控、台企銀等官股銀行,在金管會主委顧立雄的「三次金改」政策中,也被排除在「非合意併購」的標的之外,因此,玉山與元大二家金控,因為ROE、ROA指標剛好落在2/3到2/1的名次,因此對於「三次金改」政策門檻最為在意。
據了解,儘管金管會方面,基於推動金融機構整併,將ROE、ROA指標,訂在「同業2/3水準」,但是有業者主張,發動非合意併購之金融機構,其經營績效應該優於同業平均,因此主張訂在「同業1/2水準」,顧立雄則解釋,2/3或2/1門檻訂定,基本上就是「推動整併」與「金融穩定」的選擇。
另外,金管會針對發動非合意併購之金融機構,另訂資本適足率規定,同時要求業者必須在3年內完成整併,這項規定與國際資本計算標準不合,金管會方面解釋,上述措施僅屬併購期間的短期措施,完成併購後即回歸國際規定,況且,上述適足率規定,金管會對於金融機構之間的非合意併購,本來就有行政裁量權的一部分。
由於顧立雄在三次金改中,排除了民營機構併購公股銀行的可能性,今天公聽會上,民營機構也主張,ROE與ROA的計算上,應該也把公股金控與公股銀行排除計算,換言之,11家民營金控如果採「同業2/3水準」門檻,則會有6-7家跨過門檻,若採1/2水準,則只有5-6家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