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問題多 學者:BOT廠商應賺取合理利潤而非暴利

2015-05-02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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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社理事鄭文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蕭宏宜參加BOT公聽會。(楊子磊攝)

永社理事鄭文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蕭宏宜參加BOT公聽會。(楊子磊攝)

「土地也要BOT、山也BOT,連海也給我BOT!」電影《海角七號》的經典台詞凸顯了現行BOT制度的問題以及社會反彈。永社理事鄭文龍今(2)日邀請東吳大學、文化大學的法律學者,以及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以BOT制度改革為題,說明大巨蛋的種種弊端,並檢討BOT制度設計和實務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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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台灣陸續通過促參法、政府採購法,將民間資源納入公共工程,因應現代政府越趨多元的任務。然而台灣的公私協力的BOT案卻弊案連連,大巨蛋涉嫌違法加蓋商務旅館,以及政府與廠商權益分配不均,還有其他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重查的5大案,都凸顯了BOT制度改革的重要。

游藝:遠雄協力廠商做假問卷 隱瞞大型商場

對於大巨蛋,游藝認為,台北市地狹人稠,綠地應予以保留,所以才極力想要促成松菸森林公園的設置。他也表示,台北小巨蛋就在大巨蛋的不遠處,根本沒有還要在松菸古蹟旁蓋大巨蛋的必要,而且這麼大的開發量體,在周遭建築及人潮都相當密集的東區,根本沒有足夠的開放空間進行疏散;大巨蛋的土質鬆軟,蓋大型量體的建築也相當不適合。

游藝也指出,其實遠雄的協力廠商羅興華,在2003年時已經將大型商場都規劃進去了,卻做假問卷混淆視聽,營造居民都贊同大巨蛋的假象!離譜的蓋普洛民調,在問卷裡向居民隱瞞大型商場,變成「文化設施」,獲得極高的支持度,但居民在參加公開說明會看到模型後,才知道不是這麼一回事!游藝與光復國小家長會所做出的民調,大部分的民意也支持森林公園,反對大巨蛋。他痛批,說BOT案是為公共利益,但「遠雄的目標不是大巨蛋,而是大型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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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松菸護樹提供)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說,BOT案是否符合成本效益,以及民間廠商投資方案和公司權益分配的問題,都涉及相當高度的財務評估專業,投資收入除了充滿未知和不確定性外,也並非一般公務員能夠勝任。他建議,中央政府應統籌成立專業的財務評估單位,或是縣市政府成立專責部門處理,在權益分配和財務構造的規劃上,才能更為合理。陳清秀強調,「BOT廠商應賺取的是合理利潤,而不是暴利!」這樣雙方才能繼續維持互利的夥伴關係。
 

 

律師、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兼法律學系主任許惠峰(左)(楊子磊攝).jpg
律師、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兼法律學系主任許惠峰(左),中為律師鄭文龍。(楊子磊攝)

文化大學法律系主任許惠峰批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和台灣的BOT案彷彿回到中世紀一般,先期規畫都是秘密作業,透明機制完全不夠,資訊和機會完全被少數所壟斷,BOT案簽了什麼內容,外界都不知道!陳清秀教授也認為,政府資訊應依資訊公開法公開。

鄭文龍:公共利益成為政府為惡的藉口

許惠峰說,BOT案政府的查核責任少,土地價值低估、造價提高問題比比皆是,財團將本求利賺錢,不可能被「拜託」做賠本生意,既然獲利大,政府就該留著自己賺,不應做BOT讓廠商或暴利。

政府以及許多BOT案廠商,都會說BOT是為了公共利益,現場也有東吳大學法律系5年級的學生提問,公共利益的標準何在?鄭文龍則表示,「公共利益」因為沒有特定標準,所以經常成為政府為惡的藉口。他舉BOT案都無外商投標為例,強調要先有明確的司法,確認對個人主體的保障,才會有公共利益,否則苗栗大埔案根本是以公共利益當藉口,強佔人房田,有明確的法律訂定,才能促使廠商間的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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