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觀點:體育署升格的最後一哩路

2018-09-06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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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運成績優秀異,是否是促成體育署升格為部的契機?圖為蔡英文總統在總統府接見亞運代表團。(取自總統府Flickr)

亞運成績優秀異,是否是促成體育署升格為部的契機?圖為蔡英文總統在總統府接見亞運代表團。(取自總統府Flickr)

中華代表團本次雅加達巨港亞運成績斐然,使體育署升格之議題再度受到社會大眾關注。回首今年五月筆者在立法院召開「體育署升格體育部」公聽會現場討論之熱烈情況,新上任的體育署署長高俊雄先生,亦在七月上任時透露行政院已開始討論評估體育署升格的可能性。顯見體育署升格已是勢不可擋。蔡政府若是真心重視體育,應於本會期將筆者去年就提出,已躺在立法院一年的「體育部組織法」及相關配套法案列為優先法案,搭上行政院組織改造的順風車,把體育署升格的最後一哩路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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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我國體育發展史,1997年政府曾成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然而,2013年行政院卻以推動政府組織改造之名將專責體育的部會從獨立的二級機關,降併為教育部所屬的三級機關。運作幾年下來,結構性問題逐漸顯現。

具體而言,歷任的教育部長只懂教育而不懂體育,質詢時常一問三不知,但作為體育署的上級機構,教育部長卻能主導體育政策,這種體制易造成「功算部長,過推署長」的困境,難免減損體育署官員們的動力。其次,以教育為主的思維與整體運動產業發展難免有衝突,例如前陣子才納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電競產業,就曾遭到教育界人士質疑學校是否會教孩子打電玩。儘管電競最後順利納入條例,但過程阻礙重重,未來要推動的電競專法恐怕更是遙遙無期。

20180713-體育署代理署長、新任署長交接典禮,前代理署長王水文(左)在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中)的監交下,交接給新任署長高俊雄(右)。(甘岱民攝)
20180713-體育署代理署長、新任署長交接典禮,前代理署長王水文(左)在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中)的監交下,交接給新任署長高俊雄(右)。(甘岱民攝)

再者,三級機關的權力過小,不只無力推動政策,爭取預算更是舉步維艱。近年來運用大數據做運動分析已成為發展趨勢,層面涵蓋體育場館的設計、運動產業的發展和全民健康等。無論是科技面、產業面或推廣面,以體育署目前三級機關之架構與組織規模能否勝任?平起平坐的機關尚需要協調折衝,以下對上更難有所發揮。此外,蔡英文總統曾提出「8年內體育經費倍增」的承諾,以當時體育年度總預算80億元換算,將來要160億元才能達標。僅管目前能用前瞻、運動發展基金勉強補助,但這種非常態性的預算編列絕不可能每年都有,冰山易倒,考量體育的永續發展,勢必要回歸正軌。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巴西與盧森堡設立「運動部」,加拿大設立「觀光、文化與運動部」,其首長職稱都叫做運動部長。法國設立「運動、青年、教育與共同生活部」,南韓則是設「文化、運動與觀光部」等。顯見以部之位階作為運動事務之統籌模式是世界趨勢。即使未能獨立升格,亦可考慮與其他部會進行整合,相信都利於解決政策與預算之結構困境。

回頭看地方政府,高雄市體育處今年9月1日正式升格為「運動發展局」,成為高雄市府第31個一級機關。中央政府所遇到的困境,絕不比地方政府小,地方尚需要以升格手段整合體育資源,中央政府卻仍以組織精簡作為主要考量。縱使行政院以任務編組的形式設立「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確因法源基礎不明確,由政務委員擔任召集人之架構,致使主管機關淪為幕僚單位,更被戲稱為「黑機關」,徒增更多問題。何況,體發會所聘用的諮詢委員不需到立法院備詢,立法院根本無從監督。

當然,光變組織,思維不變也沒有用。如何能跳脫「奪牌署」及「補助署」之惡名,避免升格後變成「奪牌部」、「補助部」。 讓整個運動產業同步發展,亦是組改過程需要審慎思考的方向。

期待新上任的高俊雄署長能有新思維、新作法,在新的會期盡速推動「體育部組織法」相關法案,將體育署升格為體育部,落實權責相符,才是上策。體育署升格的最後一哩路,讓我們一起走完!

*作者為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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