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番風雨,經過修正調整後的「房地合一稅制」終於拍板,行政院通過了房地合一稅制方案;以國、民兩黨都支持的情況看,應可望順利在立法院通過修法。雖然這個方案不是一個完美的方案,也仍有修改的空間,但如能順利上路,或許台灣就可告別多年揮之不去的高房價與炒房風。
財政部最原始的房地合一方案,對賣房獲利部份是以分離課稅方式、採單一稅率課17%的稅,這個稅率明顯是低到毫無道理可言;配合奢侈稅的退場,實際上此方案根本是對炒房者大減稅,變相鼓勵炒房。
在外界強力批評與社會反彈後,財政部幾番修訂調整,現在改為對持有1年以內者賣房獲利課45%的稅率,1-2年稅率為35%,超過2年到10年者稅率20%,10年以上稅率15%。雖然對2年內就出售的炒家而言,其實際繳稅金額低於奢侈稅,因為奢侈稅是以交易價格為課稅基準,房地合一稅則是以獲利為課稅基準。但45%的高稅率至少對短期炒房應該已有抑制作用。如果能再提高,當然打擊短期炒房的效果會更好,但也可能讓房市「窒息」,兩相權衡,應是可接受。
至於有關一般非炒房者的民眾,房地合一稅制給予自用住宅稅率優惠,但要求必須連續滿6年,賣房的獲利可享受400萬元的免稅額,超過部份稅率為10%。對此規定,巢運團體認為免稅額過高,應降到117萬,但有學者認為過低,業者也理所當然的認為「過於嚴苛」。
財政部的400萬免稅額,是根據每年房價上漲3%,持有6年,再以總價2000萬元計算得到。坦白說,財政部對自住房屋的房地合一稅算是相當優惠了,其考慮點應該是要減少對不炒房民眾的影響,以爭取社會支持。不過,在稅率只有10%的情況下,免稅額訂在400萬元,確實是過高,應該有調降空間。
房地產業者對行政院方案中,外資(包括自然人與法人)賣房的稅率都較國人高,認為會影響外資來台投資房地產而反對。不過,就房地合一稅的政策目的看,原本就不是要鼓勵外人來台購置房地產、活絡房市,這樣必然拉高房價,這也不會是社會的期待─除了少數房地產業者以外。更何況,外資與國人的差別主要是持有超過2年,其稅率仍維持35%,這個稅率也不是高得離譜,行政院仍該堅持以較高稅率,降低外資來台炒房的誘因。
雖然純粹從打房角度看,保留奢侈稅的效果會最好,但因為殺傷力最大,反而可能不易通過。整體來看,從賦稅公平、社會正義、抑制高房價的觀點看,這個版本都優於之前財政部的版本;對房市投資者而言,也不算是「抄家滅族」式的毀滅,兩相權衡,也較有通過實施的可能。不過,以「合理性」看,仍有幾個地方應再修正。
一個是自住房屋400萬元的免稅額該降低,因為稅率已非常低了,免稅額不該也不必訂得如此高;一個是「持有超過2年到10年的稅率為20%」,應多增加一個稅率級距,如增加「持有超過2年到6年」的級距,稅率可訂為28-30%左右。此外,對公司(營利事業)的房地合一稅率只有17%也不妥,可能讓炒房者改以設公司炒房,財政部應設法解決。
幾十年來,稅法學者不斷批評台灣稅制的「資本利得稅大漏洞」,要求對房市交易採實價課稅,房地合一稅制至少是把這一個「洞」堵起來了。而台灣原本已走到盡頭的高房價,房地合一稅制確實能抑制房價、打擊投機,房價已不可能再上漲─看看近期房市的價跌量縮就知道,房地合一稅也更符合賦稅公平與正義。如果明年能啟動升息,更會是對高房價的最後一擊,台灣可以跟那不合理、殘民以逞的高房價說再見。
不過,社會與政府也要作好心理準備:房價可能是緩步下跌,不會一夕重挫3成,自購者要有耐心;房市會進入低迷調整期,對總體經濟必然有影響,社會與政府都要承受此短期之痛。當然,更重要的是:永遠不要忽略台灣建商的力量,他們很快會集結反攻,立法院是否會「如期如質」通過,還有得瞧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