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基金會於2004年因接受一名郭姓老先生的委託,而開啟了「以房養老」首例。
重度肢障的郭老先生贈與伊甸一棟名下的房產,以換取餘生的照顧服務。伊甸基金會無障礙生活事業處組長林晉佑表示,當年伊甸接到這個案子,也猶豫考量了一陣子,並請教了相關學者專家。郭老先生和伊甸雙方秉持互信原則,簽訂了「附負擔捐贈」合約,郭老先生將房子過戶給伊甸,伊甸承諾照顧他直到他辭世為止。
郭老先生於2012年過世,伊甸遵照其心願,授贈的房產不賣屋處理而是轉作公益,房子最後作為讓中、南部癌症病友北上就醫可免費申請居住的「愛心棧」。
在照顧陪伴郭老先生的8年間,伊甸除了定期面訪和電訪,郭老先生需要就醫住院、請看護,或一度轉住養老院,都是由伊甸代為處理和陪同,因此伊甸設立了專責的「關懷經理」人員。
今年三月,伊甸簽下了第二位「以房養老」個案。參考過去經驗,伊甸重新擬定專案的SOP標準程序,並委請律師訂定更完備的合約條款。
參考目前銀行的以房養老商品,以及台北市曾推動的試辦方案,伊甸委請不動產鑑價公司針對房屋估價,並評估委託的人健康狀況和參考國人平均餘命,將房屋價值除以委託人的餘命,換算成每月的生活費按月撥到委託人的帳戶內, 除了原先合約所訂的基本服務之外,期間所產生的其他照顧費用則另外收費,用更明確的計價方式保障彼此。
以最新個案為例,其位於桃園的房產估價近五百萬,換算後每月會拿到三萬多的生活費。伊甸和銀行方案的差異處在於,伊甸是百分百將房價攤算為每月的生活費,且並無利息費用。但相對的,房屋並非抵押而是贈與給伊甸,林晉佑指出,這樣設計是為了避免後續的爭議,因此簽約時也會開說明會,讓家屬了解和同意。所以,光是方案的溝通以及考慮個案的差異,便需經歷頗長時間。
面對有些民眾擔心社福機構的財源是否穩定的疑慮,伊甸已提撥一筆專案風險準備金,未來也計畫成立專門委員會,其中將納入外聘學者專家,負責款項和後續服務的監督機制。
文/邱詩琁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安可人生(原標題:伊甸推「附負擔捐贈」以房養老,重點放在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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