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觀點:賴清德就職演說自曝立場矛盾

2024-05-22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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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賴清德(左)、副總統蕭美琴(右)出席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宣誓就職典禮暨慶祝大會。(顏麟宇攝)

總統賴清德(左)、副總統蕭美琴(右)出席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宣誓就職典禮暨慶祝大會。(顏麟宇攝)

臺灣社會對於賴清德總統就職演說,能否順利如其所言與所望「打造民主和平繁榮的新臺灣」,可能尚無定論。但此篇演說對於其他政黨,以不點名方式提出:「任何一個政黨,都應該要反併吞、護主權,不可為了政權犧牲國家主權。」到頭來卻很可能會變成迴力鏢,讓本身滿臉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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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賴清德是在刻意迴避1991年10月13日,民主進步黨第五屆第一次全國黨代表大會所通過之黨綱修訂案;換言之,對照被各界所廣泛稱為《臺獨黨綱》內容,對照賴清德就職演說所引述「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刻意聲稱「我以無比堅定的心情,接受人民的託付,就職中華民國第十六任總統,我將依據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肩負起帶領國家勇往前進的重責大任。」豈不就是在證明賴清德是為了目前中華民國在臺北繼續運作之政權,犧牲「臺獨黨綱」所宣示:「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臺灣共和國」,那個到現在還沒真正存在臺灣共和國主權嗎?

其實自從修訂出民主進步黨《臺獨黨綱》以來,多年以來經過1988年《417決議文》以及1990年《1007決議文》兩度臨時修補,直到1999年5月其第八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二次全體會議,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以預設前提有條件地承認與接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正當性。此時係為當時選舉前景有利於取得政權預留伏筆,此時臺灣共和國主權儘管尚在夢幻之中,但再度成為犧牲祭品。

假若再細讀2004年9月26日第十一屆第一次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所通過《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中華民國認同與臺灣認同應相互接納:中華民國主權既屬於全體臺灣人民,而非其他政權,則臺灣認同與中華民國認同,都是對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不應被曲解為族群對立,而應相互尊重、理解和接納。」此時臺灣共和國政治理想再度不敵「為了政權犧牲國家主權」現實算計,成為當時政治策略犧牲祭品。

後續到2007年9月30日民指進步黨第十二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綠營政策鐘擺又開始接近臺灣共和國政治理想,當時是否要繼續犧牲臺灣共和國主權,以便繼續取得執政政權,就成為政策與路線辯論焦點。最後從當時所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內容:「……民主進步黨作為代表臺灣人民確保獨立自主與追求民主正義的進步力量,應在《臺獨黨綱》與《臺灣前途決議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正常國家決議文》,積極推動正名、制憲、加入聯合國、落實轉型正義與建立臺灣主體性等作為,以實現台灣為正常國家。」

最終《正常國家決議文》導致選舉結果失利,在未能「為了政權犧牲國家主權」運作模式下,堅持推動臺灣共和國正名,最後讓民主進步黨理解到,假若要獲得政權,顯然就必須犧牲臺灣共和國主權,這不真是讓人覺得啼笑皆非嗎?當然後續民主進步黨內部,還曾為是否必須凍結或是處理《臺獨黨綱》,產生過多次會議討論與爭辯,但《臺獨黨綱》這個神主牌就是無人敢動。

其實只要稍微回顧綠營黨內政策與路線發展史,吾人就會看到多次曾發生無情事實,就是若為取得政權,真正願意出賣主權,就是出賣天天掛在嘴邊,並且打死都不肯凍結與廢除《臺獨黨綱》,但卻被犧牲多次主權之臺灣共和國,其命運是多麼地悲慘。綠營多次執政,卻領悟到若要維繫政權,就必須犧牲臺灣共和國主權,這若不是「為了政權犧牲國家主權」,那什麼才是「為了政權犧牲國家主權」?

此外綠營執政若為維繫目前在臺北政權運作,必須在面對釣魚臺低聲下氣,更要迴避南海主權爭議問題,更與強權進行各項談判協商時,必須犧牲國民健康,在主權涵蓋範圍內都無法據理力爭,要求依據國際法理要求商品質量,請問這算不算是「為了政權犧牲國家主權」?假若臺灣共和國隨時都可被犧牲,在綠營眼中只能當遮掩其政治醜態工具之中華民國主權,不知道何時會因為綠營要為取得與鞏固政權而被犧牲?

*作者為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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