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校長大鬥法 東海學生不滿權益受損校內遊行

2015-06-17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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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校長湯銘哲遭董事會停權、解職,東海學生17日在校內遊行,抗議校方與董事會的紛爭令學生權益受到影響,要求讓學生參與校長遴選。(取自Google map)

東海大學校長湯銘哲遭董事會停權、解職,東海學生17日在校內遊行,抗議校方與董事會的紛爭令學生權益受到影響,要求讓學生參與校長遴選。(取自Google map)

東海大學校長湯銘哲遭董事會停權、解職,雙方為此對簿公堂,由於聘任關係尚未確認,校長印鑑也未變更,進而衍生支票簽發問題,恐無法支應教師薪資與工程款。東海學生17日也在校內遊行,抗議校方與董事會的紛爭令學生權益受到影響,要求讓學生參與校長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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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銘哲今年初指控董事介入校內工程案,被東海董事會停職調查,雙方正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確認聘任關係的民事訴訟。另一方面,董事會又聘校內教授林振東擔任「校長職務代理人」,湯銘哲不服因而再提抗告。

東海大學學生會與人間工作坊批評,董事會與校長之間的衝突,已經嚴重影響到學校運作與學生權益,最近一次的校務會議竟沒有通過任何議案,幾近停擺。他們要求,校方與董事會應公開說明遴選過程與組織章程,並讓學生代表參與校長遴選。

東海校方指出,經董事會提出假處分,法院在6月10日即已裁定湯銘哲暫停校長職權,董事會隨即發布由化學系教授林振東代理校長;然而教育部卻行文表示,目前名義上的校長仍是湯銘哲,林振東僅能以「職務代理人」名義代理職務。

校方表示,由於學校發薪水、開支票及對外公文均需以校長名義,如今都要變更成「校長職務代理人」的印鑑;且因湯銘哲再提抗告,目前校長印鑑尚未完成變更,下月15日可能發不出薪水。

湯銘哲對此則回應,教育部已經說明「職務代理人不能稱為校長」,若要讓學校順利運作,只要由副校長代理職務就能代為決行,根本不用變更印鑑,如今另聘「校長職務代理人」於法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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