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惠祐是國安局歷來,非軍方將領接掌局長的首位文職局長,或許沒有軍人處事的刻板,但他2008年政黨輪替卸下國安局長職務後,為了延續公務員年資領取月退俸,反而連降2級,回鍋擔任國安局駐歐洲特派員;許惠祐於年資補滿後請辭返台,再與關說法官合夥開法律事務所。以上的作為,讓許一直是卸任的國安局長中,媒體曝光率與招議風波最高的1位。
許惠祐離開國安局長職務後,最具爭議的是於2009年降階回鍋,擔任國安局駐歐洲特派員。就國安局體制,局長是軍文並用,軍職是上將職,而國安局駐歐洲特派員的職等則比照軍中的中將職,往上還有3位副局長和局長等4個職務,所以許惠祐出任駐歐洲特派員是連降2級,不合體制。
據指出,許惠祐為了延續公務員年資領取月退俸,曾爭取擔任外交部駐俄羅斯代表,但因馬英九希望駐外代表或大使都是專業外交官,不要政治任命,最後選擇了國安局駐歐洲特派員。但因外界對此項人事安排質疑不斷,國安局只得發新聞稿說明,是因許惠祐曾赴德留學,通曉德語、熟悉歐洲事務,又曾任國安局長,希望借助他在國安及歐洲事務上的專業,因此有此職務上的安排。
但許惠祐年資補滿後,2010年底就立刻請辭只擔任1年多的駐歐洲特派員職務,返台後在2012年初,就與因為子肇逃關說案提前退休的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以及高等法院前審判長高明哲等成立「十方法律事務所」,此舉也引來不同的議論,加上該事務所這次替張華昌打贏歸還國安局土地的官司,讓這位前國安局長的招議事件一直沒有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