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友達光電龍潭廠宣布完成全國第一個「廢水全回收、零排放」製程。桃園市、新竹縣也像辦喜事一樣,聯合舉行廢水管封管儀式,終結十六年來友達、華映兩家公司將廢水排入新竹縣霄裡溪、導致沿岸居民受害的悲劇。
霄裡溪事件是國內最典型的河川污染事件,在人民的壓力下,霄裡溪終得重生。然而霄裡溪的成功不應該只是自己的成功,而是政府、廠商、人民都要從這個事件得到啟示,如今也證明這是做得到的,那就是:沒有人有權利污染別人的河川。
百年母親之河一夕變色
霄裡溪是鳳山溪支流,上游在桃園縣龍潭鄉,中下游則流入新竹縣新埔鎮巨埔里、鹿鳴里,最後注入鳳山溪,全長十六公里。霄裡溪與沿岸居民的生活緊密相連,朱增宏的家在這裏已上百年,霄裡溪的一條支流廣源記圳穿過他山坡上的家,那條小河是他們挑水、洗東西的來源,經常吃圳溝裏的河蜆及魚,也引溪水灌溉。
霄裡溪是條淺溪,水量隨季節變化豐枯鮮明,不記得從何時開始,朱增宏發現溪水常態性變多。後來才知道這多出來的水,來自霄裡溪上游中華映管龍潭廠、友達光電龍潭渴望園區廠,兩工廠分別於2000年、2002年通過環評量產,將每日合計三萬多噸廢水排入霄裡溪,從上游的桃園縣跨界流入新竹縣新埔鎮。
自此桃園縣龍潭鄉三和村,新竹縣新埔鎮巨埔里、鹿鳴里經常發現溪流生物死亡,三和村一處養殖場錦鯉集體暴斃,民眾也傳出飲用井水後身體不適。溪裏不再有魚有蝦,村民害怕不敢再用溪水,一條百年來與村民生活緊緊相連的河,自此變色。
啟示一:不應同意光電業設在水源頭
這件事錯誤的第一步,就是環評委員根本不應該同意,讓這兩家光電業設在霄裡溪的水源頭,而且還讓廢水排入霄裡溪。唯一的解釋就是這些環評委員都只是書面審查,並沒有真正了解這是一條什麼樣的河,誰住在那裏、村民與河川的關係。只憑學院知識審查,只要業者說廢水符合放流水標準,就得找一條河給他排。
但環評委員對光電廢水所知有限,所謂「符合放流水標準」代表什麼意思?是飲用、灌溉都不會有事嗎?當然不是,因為台灣工廠的放流水標準,遠低於灌溉及自來水標準,製程中用了什麼可怕的原料、對別人會造成什麼傷害,可能連廠商自己都不清楚,更何況當時的法令落伍到將光電廢水視為一般工廠廢水管制。
而事後環保署從2008年起抽驗沿岸水井,果然發現17種重金屬,部分水井還驗出光電廢水才有的銦、鉬。為了平息民怨,還以水車戴自來水供居民使用。
啟示二:河川污染沒有兩害相權取其輕
至少環評委員還記得,霄裡溪下游已規劃做為新埔鎮自來水取水口,環評結論附帶一個條件「未來霄裡溪如做為飲用水源,廢水排放口應設在自來水取水口下游」。但2007年居民檢舉兩公司違反環評承諾,反將排放口設在取水口上游,因為這個轉折,環保署命兩公司提改善對策,這件事才有機會再被檢視。